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7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何云涛先生、何建锋先生、王德辉先生、杨亚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李苒洲先生、苏子豪先生、柯莉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苒洲先生、柯莉拉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苏子豪先生承诺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李苒洲先生、苏子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7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何云涛先生,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新美星有限营销总监、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何云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5,727,525股,占公司总股本22.18%,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德平先生为父子关系,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何德平先生、何云涛先生之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系外,何云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云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何建锋先生,197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江苏晶福电器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中国吉通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销售经理,历任新美星有限销售经理、外贸部部长、营销总监、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何建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持有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8%股权。除上述关系外,何建锋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建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3、王德辉先生,196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轻工机械厂车间主任、质检处长、销售处长、新美星有限总经理及战略顾问、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德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11股,持有公司5%以上持股股东建水县德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股权。除上述关系外,王德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德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4、杨亚军先生,1980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流体事业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管理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杨亚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亚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苒洲先生,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省国土规划局会计主管、湖南电视台《财富中国》栏目驻沪记者、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财经版责任编辑、上海国资杂志社副主编、副总经理、第一财经日报财经中心副主任、恒泰期货股份公司研究所所长、上海赢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现任上海图斯管理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

  截至本公告日,李苒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苒洲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2、苏子豪先生,199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教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任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教于苏州大学商学院,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苏子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苏子豪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3、柯莉拉女士,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执业律师,现任教于温州大学,任法学专任教师,兼任上海亚虹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至本公告日,柯莉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柯莉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300509     证券简称:新美星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提名陈秋红女士、张振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并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陈秋红女士,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江苏美星顺峰机械有限公司;历任行政部部长、企管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德大机械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秋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2、张振峰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曾任职于南京轻工机械集团饮料啤酒机械公司;曾任新美星有限机加事业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振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