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河南飞龙(芜湖)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芜湖”)和郑州飞龙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龙郑州”)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等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今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购买产品基本情况
本次共购买1笔现金管理产品,具体产品主要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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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好的效益。
四、公司此前12个月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理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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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协定存款为活期存款,公司可随时将现金管理的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用以募投项目支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五、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产品银行回单;
2、浙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