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鹏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暨提名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经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鹏先生、岳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选举陈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岳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作废首次授予7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8.9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67%;同意作废预留授予3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6.7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4年7月1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任斌先生、王陈先生、杜亚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骆玲先生、郑伟宏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监事会资格审核通过,监事会同意提名陈鹏先生、岳源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斌先生:
任斌,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系工程力学专业,1993年硕士毕业于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研究生部,1998年2月至1999年1月在美国田纳西大学宇航研究院做访问学者,从事基于神经网络的多目标气动优化设计技术研究。1993年9月至2002年12月,担任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高速所工程师、副研究员,从事高速空气动力学试验技术和非定常空气动力学研究;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担任四川科瑞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负责电子政务与企业信息化软件及解决方案的研发与市场推广;2006年6月至2010年3月,担任成都纵横先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从事微型无人机飞控导航技术与产品的研发与市场推广;2010年4月联合创办纵横有限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目前同时担任成都市无人机产业协会副会长。任斌先生早在1999年就开始从事无人机研究,带领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高速所的无人机团队于2000年在国内率先研制成功尺寸小于40厘米、具有可用功能的微型无人机系统。任斌先生在非定常空气动力学、风洞试验技术、无人机总体设计、飞行控制与导航算法、嵌入式应用软件等方面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行业洞见,曾荣获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颁发的国防科工委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颁发的军队级科技进步二等奖。
任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0.20万股,持股比例为23.41%,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任斌先生与公司董事王陈先生、监事陈鹏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陈先生:
王陈,男,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本科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热能工程专业,1998年硕士毕业于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研究生部。1998年8月至2001年12月,担任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低速所工程师;2002年1月至2008年12月,担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担任成都纵横先进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0年4月联合创办纵横有限,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陈先生在嵌入式操作系统、软件工程、飞控与导航算法方面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
王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6.80万股,持股比例为15.61%。王陈先生与任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杜亚辉先生:
杜亚辉,男,199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本科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工程力学专业,2015年硕士毕业于里昂国立应用科学学院机械设计工程专业。2015年8月至今,历任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无人机结构工程师、产品经理、无人机部副部长、无人机部部长、无人值守产品线总监。
杜亚辉通过海南永信大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杜亚辉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骆玲先生:
骆玲,男,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9年硕士毕业于中山大学社会学专业,2017年博士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1989年9月至1995年12月,任西南交通大学社会科学系教师、团总支书记、国际经济与贸易教研室主任;1996年1月至2007年12月,任西南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教授、经济系副主任、副院长;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任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2012年3月至2020年12月,担任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产业经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21年1月至今,担任西南交通大学四川省产业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2023年1月至今,担任西南交通大学新型工业化与制造强省研究智库主任。
骆玲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伟宏女士:
郑伟宏,女,1982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硕士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金融管理专业,2015年博士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07年4月至2010年3月,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10年4月至2015年6月,兼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15年7月至今担任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师。
郑伟宏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鹏先生
陈鹏,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本科毕业于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元器件专业。2000年8月至2001年3月,担任绵阳开元磁性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部工程师;2001年5月至2004年5月,担任成都奥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08年2月,担任成都辉途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08年3月至2010年1月,担任成都纵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研发部工程师;2010年4月联合创办纵横有限,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3.00万股,持股比例为6.89%。陈鹏先生与任斌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岳源女士
岳源,女,199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2014年本科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外贸运输专业。2014年2月至2018年3月,担任成都博瑞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四川韬世律师事务所品牌专员;2019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行政专员、总经理助理、产品与解决方案部助理、法务与知识产权部法务专员、法务与知识产权部副部长。
岳源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12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3A11楼A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2日
至2024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4年8月9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方式)发送至邮箱ir@jouav.com进行登记。
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8月9日下午17时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6A7楼)。
出席股东大会时需按照登记方式的要求携带相应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登记。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菁蓉汇6A7楼
联系电话:028-63859737
Email:ir@jouav.com
邮编:610094
联系人:袁一侨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斌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任斌先生、王陈先生、杜亚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任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王陈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提名杜亚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骆玲先生、郑伟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骆玲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郑伟宏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9.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同时,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与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首次授予6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49.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预留授予2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15.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作废首次授予7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58.9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67%;董事会同意作废预留授予3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6.7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已离职的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因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而不得归属的65.0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75.6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1、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自情况发生之日,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归属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税。”鉴于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7名激励对象以及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0.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首次授予66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49.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预留授予29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15.2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董事会同意作废10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75.6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86%。
本次作废失效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73人变更为66人,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25万股变更为37.35万股;预留授予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30人变更为29人,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万股变更为15.25万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公司未能达到规定的2023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同时,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也应由公司作废失效。故本次公司作废激励对象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同意作废10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75.65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86%。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纵横股份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