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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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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4-58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7月25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监事。与会监事共同推举监事王芳为会议主持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王芳基本情况如下:

  王芳,女,51 岁,毕业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监事会主席,并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4-57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7月25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储昭武为会议主持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储昭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储昭武基本情况如下:

  储昭武,男,59岁,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古生物与地层学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建筑工程总承包部经理、党委副书记,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1)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储昭武(主任)、邹哲、许禄德、周清杰、张成思

  (2)预算委员会:储昭武(主任)、杨芝萍、宋建波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周清杰(主任)、储昭武、邹哲、宋建波、张成思

  (4)审计委员会:宋建波(主任)、张成思、杨芝萍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邹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邹哲基本情况如下:

  邹哲,男,51岁,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许禄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许禄德基本情况如下:

  许禄德,男,56岁,毕业于天津大学投资经济专业,本科,中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部长、北京京城佳业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聘任李洪兵、武涛、蔡志强、许禄德、刘锋、左江南、杨振鹏为公司副总经理,肖红卫为公司财务总监,刘锋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李洪兵,男,56岁,毕业于燕山大学无线电技术专业,工学学士,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新城顺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副经理、董事、常务副经理、党委书记,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置地事业部党总支副书记、经理,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武涛,男,52岁,毕业于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法学博士,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经理助理、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志强,男,53岁,毕业于北京建工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北京城建兴瑞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城建兴业置地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许禄德,男,56岁,毕业于天津大学投资经济专业,本科,中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部长、北京京城佳业物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联席公司秘书。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刘锋,男,47 岁,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兼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左江南,女,50岁,毕业于清华大学工商管理专业,高级政工师、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助理,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动感花园项目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北京城建创达置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北京云蒙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大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振鹏,男,38岁,毕业于清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城奥置业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城建兴瑞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城建兴业置地有限公司)副经理、总工程师,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城建兴通置业有限公司支部书记、董事长。

  肖红卫,男,58岁,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硕士,高级审计师、正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副总经济师,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李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李威基本情况如下:

  李威,男,53岁,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硕士,现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秘书部部长。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结合目前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其他同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公司拟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0元(税后),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次月起实施。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议案三、四、五、六、七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4-5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4亿元(含)、不超过8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此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实施出售,未出售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发布了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本次共回购78,950,68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3.50%,支付的总金额为401,956,379.4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的最高价为5.24元/股、最低价为4.92元/股,均价为5.09元/股。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全部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对第二次回购的78,950,688股实施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154,694,195元减少为2,075,743,507元。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和2024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4)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5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上述注销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

  2、申报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9月8日(工作日:9:00--11:00;13:00--17:00)

  3、联系人:彭建军、武怿忻

  4、联系电话:(010)82275502、(010)82275537

  5、邮箱:bucidtzb@126.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中心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4-5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号城建开发大厦九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储昭武先生主持了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李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许禄德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海垦城建向银团申请不超过38亿元贷款并由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6.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

  7.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8.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 是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此次股东大会对候选董事、监事逐一表决,表决结果详见上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杜慧力、韩泽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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