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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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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羽明华”)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羽明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0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比例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公开发行了可转债540.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54,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327号”文同意,公司54,000.00万元可转债已于2023年4月2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中旗转债”,债券代码“127081”。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中,公司控股股东珠海羽明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羽明华”)优先配售1,660,410张,占本次中旗转债发行总量的30.75%。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收到珠海羽明华的通知,获悉截至2024年7月25日,珠海羽明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中旗转债共计1,660,410张,占中旗转债发行总量的30.7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旗转债0张,占中旗转债发行总量的0%。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1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中旗新材;证券代码:001212)于2024年7月24日、7月25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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