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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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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完成还款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一24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完成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2月14日,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西力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了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石化”)100%股权、统一(陕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5%股权、统一(无锡)石油制品有限公司25%股权,并与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信”)签订《资金支持协议》。

  根据《资金支持协议》约定,深圳建信可向公司分期提供总额不超过65,00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期限为借款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3年,利率为8%/年(单利)。为担保公司的还款义务,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将其持有的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予深圳建信。

  截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已按《资金支持协议》约定向深圳建信累计借款50,000万元,用于支付统一石化股权收购。公司累计偿还深圳建信借款本金40,000万元,累计偿还利息6,222.57万元。借款本金余额为10,000万元。

  2024年7月25日,公司偿还深圳建信借款本金10,000万元,利息374.18万元。根据《资金支持协议》的规定,该协议有效期至公司清偿完毕借款之日止。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600506      证券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4-25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公司股份以及对外间接转让公司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7月25日,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统一股份”)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建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建信”)的通知,深圳建信的一致行动人新疆融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盛投资”)拟将其所持公司17,991,78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37%)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深圳建信的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同时,深圳建信拟公开发布招商公告并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对外转让其所持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源水务”)51%股权,即拟对外间接转让昌源水务下属融盛投资所持公司剩余17,286,2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00%)。

  ●  融盛投资与中国信达已于2024年7月25日就上述内部转让股份事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条件为融盛投资股东昌源水务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股东决定),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为221,080,733.43元,每股价格约为12.29元/股(转让总价/转让数量,尾数差异因四舍五入导致),相关价格不低于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或者前1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格,且不低于转让协议签署日(当日为非交易日的顺延至次一交易日)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的下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公司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及控股股东对外间接转让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融盛投资向中国信达内部协议转让公司9.37%股权事项尚需待相关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深圳建信对外转让昌源水务51%股权尚需公开发布招商公告并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定受让方,尚需经中国信达批准并经昌源水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因此,本次权益变动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建信的通知,深圳建信的一致行动人融盛投资拟将其所持公司17,991,78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37%)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深圳建信的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达,交易双方已于2024年7月25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生效条件为融盛投资股东昌源水务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股东决定;同时,深圳建信拟公开发布招商信息并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对外转让其所持昌源水务51%股权,即拟对外间接转让昌源水务下属融盛投资所持公司剩余17,286,22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00%)。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深圳建信,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

  (二)深圳建信对外转让昌源水务51%股权

  1、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

  2、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深圳建信转让昌源水务51%股权拟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让方尚不确定,最终受让方将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三、本次权益变动各方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信达通过信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建信100%股权,通过深圳建信下属昌源水务间接控制融盛投资100%的股权,中国信达能够控制深圳建信及融盛投资。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信达、深圳建信、融盛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中国信达、深圳建信及融盛投资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

  四、本次权益变动核心要点

  (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主要协议内容

  1、交易双方

  转让方为融盛投资(简称“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信达(简称“受让方”)。

  2、标的股份

  融盛投资所持公司17,991,78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37%)。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为含权转让,标的股份对应的公司在本协议签署日前累积的公积金、未分配利润、资产增值、收益及本协议签署日至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宣派的任何股利、股息、资产增值、收益等权益均应归受让方所有。

  3、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及支付安排

  双方同意,在本次股份转让中,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的交易价款总金额(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贰亿贰仟壹佰零捌万零柒佰叁拾叁元肆角叁分(RMB221,080,733.43),对应的每股价格系按照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或者前1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格二者之中的较高者确定(根据转让总价除以转让数量计算约为12.29元/股,尾数差异因四舍五入导致)。

  双方同意,受让方应当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4、交割安排

  在受让方根据本协议向转让方支付全部本次股份转让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向上交所提交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所需的全部申请文件,并在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合规性确认文件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及其附属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受让方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在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完毕且前述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时,视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交易完成之日为本次股份转让交割日。

  5、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成立,自转让方股东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股东决定之日起生效。

  (二)深圳建信对外转让昌源水务51%股权

  深圳建信将在履行完毕相关审批程序后,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昌源水务51%股权,挂牌底价不低于经有权机构备案的标的股权评估价格,最终交易价格及受让方等将根据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结果确定。

  五、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程序

  1、2024年7月24日,中国信达出具批复文件,同意本次融盛投资向中国信达非公开协议转让其所持公司17,991,788股股份、同意中国信达协议受让公司上述股份、并同意深圳建信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昌源水务51%股权的框架方案;

  2、2024年7月25日,昌源水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融盛投资向中国信达非公开协议转让其所持公司17,991,788股股份事项。

  3、2024年7月25日,中国信达与融盛投资签署《关于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生效条件为融盛投资股东昌源水务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股东决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1、融盛投资与中国信达之间内部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

  (1)昌源水务就本次股份转让向融盛投资出具股东决定;

  (2)取得上交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深圳建信对外转让昌源水务51%股权事项,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

  (1)深圳建信公开发布对外转让昌源水务51%股权相关招商公告,招商公告期届满后,中国信达审批通过深圳建信对外转让昌源水务51%股权的正式方案;

  (2)昌源水务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

  (3)深圳建信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确认昌源水务51%股权最终受让方,之后交易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六、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制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国信达未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中国信达通过深圳建信间接持有公司44,312,0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通过融盛投资间接持有公司35,278,01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37%。中国信达通过深圳建信及融盛投资合计间接持有公司79,590,0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45%。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国信达直接持有公司17,991,78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37%;中国信达通过深圳建信间接持有公司44,312,0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中国信达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2,303,84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45%。深圳建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财政部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后,深圳建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财政部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八、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的各相关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35,278,015股股份均为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公司及各方此前做出的相关承诺。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圳建信通过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昌源水务51%股权从而间接转让昌源水务下属融盛投资所持公司9.00%股份,待确认最终受让方并且深圳建信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深圳建信及受让方需就本次权益变动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本次权益变动后续尚需履行相应程序,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督促相关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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