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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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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3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各方同意以本协议为基础,由合作各方根据具体项目另行协商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以项目合作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对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株洲所”)、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金控”)本着互惠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原则,结成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从共同开发多种形态新能源项目、开展基金合作、积极开拓新业态、新市场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并共同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林

  注册资本:91268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制造;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期刊出版。(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机械设备租赁;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数字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车株洲所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中车株洲所之间未发生类似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中车株洲所为上市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766,以下简称“中国中车”)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建洲

  注册资本:427084.67412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一号院1号楼7层801(园区)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车金控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中车金控之间未发生类似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中车金控系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乙方:中车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内容

  (1)加强新能源项目设备订单合作

  各方加强新能源项目设备订单合作。甲方发挥先进技术、产业优势,为丙方提供全方位的新能源项目前期开发技术支持和新能源装备产品。各方就丙方拟开展的新能源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开展紧密合作,在符合法律法规、招标采购规范的等前提下,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的风电整机、光伏逆变器、升压变电、非重力储能、电解槽电源等柔性制氢等装备。

  (2)加强资本领域合作

  乙方通过私募基金直接投资或设立平台等多种形式投资丙方开展的新能源项目,促进丙方项目推进。乙方和丙方共同探讨丙方参与乙方下属私募基金改造的可能性,实现各方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推进更多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落地。

  (3)加强新项目开发合作

  丙方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自身的资源禀赋和资金实力,继续开发新增新能源项目指标。甲方依托自身雄厚的技术力量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及时为丙方提供全方位的新能源项目前期开发工作和新能源装备产品的支持。乙方充分发挥其资本领域的优势,以灵活出资方式助力各方在新能源开发领域的合作,提供全方位的资本解决方案。各方共同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谋划获取新能源建设指标。

  2、本协议是各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文件,各方同意以本协议为基础,由合作各方根据具体项目另行协商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以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3、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中车株洲所将轨道交通领域的电机、电控、新材料、传动和系统集成等核心技术优势延伸至新能源装备制造领域,形成了从核心部件到资源开发、项目EPC、整机制造、智能运维等风电全产业链优势,构建了风电全生命周期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同时,中车金控充分发挥产融结合、以融助产作用,服务和助推核心主业发展。合作各方将以本次合作为契机,发挥各自资源、技术、金融与产业优势,围绕开发多种形态新能源项目、开展基金合作、积极开拓新业态以及新市场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通过资源互补与优势叠加,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投资回报。

  公司与中车株洲所以及中车金控的合作将有利于推动公司系统构建新能源产业发展生态。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环保+新能源”双引擎驱动战略的发展方向,将在未来较长时期内对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2、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合同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各方开展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各方同意以本协议为基础,由合作各方根据具体项目另行协商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以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情况如下:

  (1)2022年4月1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32),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投资协会能源投资专业委员会、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七局新能(上海)建设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中。

  (2)2022年5月1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36),公司与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3)2022年6月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39),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4)2022年8月1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46),公司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5)2022年8月13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47),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6)2022年9月9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50),公司与通辽市人民政府、中国投资协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7)2022年11月9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2-65),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联合 SPI Energy Investments Pte. Ltd.(新加坡能源国际能源投资公司)、中建七局新能(上海)建设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江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8)2023年3月16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3-11),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9)2023年9月27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3-50),公司与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10)2023年10月21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与辽源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3-59),公司与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11)2023年12月22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关于签署温州山体式重力储能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TY2023-77),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能楹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国能(浙江温州)能源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温州供电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共同签署《温州山体式重力储能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监高持股未发生变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合作三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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