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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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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公告编号:2024-28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跃轩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董事会提名王跃轩、李凌志、张晨、于思京、陈勇、饶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董事会提名胡北忠、翟国富、王斐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决定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本项议案独立董事胡北忠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该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2024年7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跃轩先生,男,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2021年7月至今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98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国营朝晖电器厂模具车间副主任、生产计划科科长、工会主席、生产副厂长,贵州航天朝晖电器厂兼贵州航天朝阳电器厂生产副厂长,遵义精星航天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航天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15年5月至2021年6月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跃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也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跃轩先生持有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75,562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跃轩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凌志先生,男,197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2021年7月至今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国营3412厂研究所产品设计室主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副总工程师、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航天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质量部副部长(主持工作),2019年10月~2021年5月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部长,2015年5月至2021年6月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凌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凌志先生持有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87,749股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凌志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晨先生,男,1969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哈尔滨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21年6月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常委、技改总师。

  1991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061基地综合规划部干事,061基地综合规划部综合规划室副主任,061基地规划计划部综合规划处副处长,061基地规划计划部副部长,061基地发展计划部副部长(正处级),贵州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贵州航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2020年1月至今任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常委、技改总师。

  张晨先生任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常委、技改总师,与航天电器存在关联关系。张晨先生与公司董事于思京、陈勇、饶伟先生,监事蔡景元、冯正刚先生同在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晨先生未持有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张晨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于思京先生,男,196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贵州工学院铸造模具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2021年6月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常委、产业化项目总监。

  199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061基地3277厂三车间计划调度,061基地3247厂三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部部长,遵义群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贵州群建齿轮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供应部部长、副总经理,遵义群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群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遵义群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华昌群建塑模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群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贵州航天天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贵州航天智慧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贵州航天智慧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等职。2020年11月至今任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常委、产业化项目总监。

  于思京先生任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常委、产业化项目总监,与航天电器存在关联关系。于思京先生与公司董事张晨、陈勇、饶伟先生,监事蔡景元、冯正刚先生同在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于思京先生未持有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于思京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勇先生,男,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贵州工学院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2021年6月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贵州航天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一级专务。

  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3405厂十四车间工艺员、技术室主任、副主任,3405厂技术处副处长、十四车间主任、二十二车间主任,3405厂汽配分厂厂长,3405厂贵州航天凯山石油仪器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贵州航天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油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航天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石油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航天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石油仪器公司董事长,贵州航天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石油仪器公司董事长等职。2019年10月至今任贵州航天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一级专务。

  陈勇先生任贵州航天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一级专务,与航天电器存在关联关系。陈勇先生与公司董事张晨、于思京、饶伟先生,监事蔡景元、冯正刚先生同在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勇先生未持有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陈勇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饶伟先生,男,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2023年3月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贵州江南航天信息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一级专务。

  1987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061基地3277厂三车间、五车间计划调度, 061基地生产部调度室调度、航产部计划调度室调度、航产部计划调度处副处长、生产部总调度室主任、生产部副部长、生产部副部长兼安全生产总监、生产部部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生产部部长、科研生产部副部长(保留原职级待遇)、安全生产总监,贵州航天南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贵州航天南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贵州江南航天信息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2021年10月至今任贵州江南航天信息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一级专务。

  饶伟先生任贵州江南航天信息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一级专务,与航天电器存在关联关系。饶伟先生与公司董事张晨、于思京、陈勇先生,监事蔡景元、冯正刚先生同在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饶伟先生未持有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饶伟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胡北忠先生,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国致公党党员,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6月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贵州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管理系教师、讲师、大专部系副主任、副教授,贵州工业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主任、副教授,贵州大学审计处处长、副教授、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教授,贵州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贵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23年11月从贵州财经大学退休。2012年7月至今任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5月至2017年2月任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4月至2021年10月任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5月至2021年7月任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2020年6月任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贵阳市农业农垦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北忠先生与航天电器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也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北忠先生未持有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胡北忠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翟国富先生,男,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现任国家部委预研专项总师,电子元器件可靠性与质量一致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主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技委副主任委员,全国继电器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系统可靠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工产品可靠性研究会副主任委员。

  1983年9月-1987年7月,沈阳工业大学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7年9月-1990年3月,哈尔滨工业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0年3月-1992年8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助教。

  1992年8月-1997年6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讲师。

  1994年9月-1998年12月,哈尔滨工业大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1997年6月-2002年8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副教授。

  2001年1月-2022年11月,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电器与电子可靠性研究所所长。

  2002年8月至今,任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教授。

  2018年12月-2024年7月,任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9月至今,任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翟国富先生与航天电器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也不存在关联关系,翟国富先生未持有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翟国富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斐民先生,男,197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经济法教研室主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联合国贸法会第五工作组(破产法组)中国观察员专家团成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反洗钱专业委员会委员。

  1989年9月-1993年6月,河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系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

  1993年7月-1999年8月,在河南省洛阳市第三中学任教。

  1999年9月-2002年6月,中国人民法学法学院硕士生,获法学硕士学位(经济法学)。

  2002年9月-2005年6月,中国人民法学法学院博士生,获法学博士学位(经济法学)。

  2005年7月-2007年11月,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2007年11月-2015年11月,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

  2015年12月至今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

  2023年5月至今任高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斐民先生与航天电器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也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斐民先生未持有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王斐民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公告编号:2024-29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4年7月25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景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蔡景元、冯正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蔡景元、冯正刚先生未在公司担任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监事。

  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蔡景元先生,男,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华中理工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浙江大学MBA,正高级经济师。2021年7月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常委。‘

  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061基地人事劳资处干事、人事劳动教育处人事科副科长、人力资源部人事处副处长,3401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061基地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综合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061基地资产运营部部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资产运营部部长、产业发展部部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科技委常委,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常委、航天科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2011年9月至2019年8月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常委。

  蔡景元先生任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常委,与航天电器存在关联关系。

  蔡景元先生与公司董事张晨、于思京、陈勇、饶伟先生,监事冯正刚先生同在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蔡景元先生未持有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蔡景元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冯正刚先生,男,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21年6月任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贵州航天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061基地财务部会计,061基地财务部综合科副科长、 综合科科长,061基地财务部综合处处长、综合处处长兼361工程指挥部财务处处长,061基地财务部财务管理处处长兼361工程指挥部财务处处长;061基地财务部财务管理处处长、资金处处长,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财务部资金处处长,贵州梅岭电源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二级专务等职。2019年7月至今任贵州航天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冯正刚先生任贵州航天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与航天电器存在关联关系。冯正刚先生与公司董事张晨、于思京、陈勇、饶伟先生,监事蔡景元先生同在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工作,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正刚先生未持有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冯正刚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公告编号:2024-32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胡北忠作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胡北忠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公告编号:2024-34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斐民 作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斐民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公告编号:2024-33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翟国富作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翟国富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公告编号:2024-31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胡北忠、翟国富、王斐民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002025        证券简称:航天电器           公告编号:2024-30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开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7日

  7.出席对象

  (1)2024年8月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至议案4已经公司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提示:(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3)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情况予以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登记时间:2024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贵州省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7号)。

  联系人:张旺 马庆

  电话号码:0851-88697026 88697168

  传  真:0851-88697000

  邮  编:550009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361信箱4分箱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㈠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5,投票简称:航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㈢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填写表决意见:“√”表示同意、“×”表示反对、“×”表示弃权,请股东将议案表决意见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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