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
一、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情况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DFI50号),同意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注册有效期为2年。
二、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情况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2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24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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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确认,本公司未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本公司出资,但通过关联机构、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资产支持票据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情况除外。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本公司不存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关联方通过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的情况。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