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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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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2日及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7.00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3日及2024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454,473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股本)的比例为3.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4元/股,最低价为4.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288,537.7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45.01%被动稀释至43.97%,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044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1日公开发行了1,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0,0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1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群转债”,债券代码“113033”。公司本次发行的“利群转债”自2020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7.16元/股,当期有效转股价格为4.87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82,416,877股,占公司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849,678,387股)的比例为45.01%。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3日,“利群转债”转股20,006,223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69,684,610股。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3.97%,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1635668855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

  法定代表人:徐恭藻

  成立日期:1980-11-13

  信息披露义务人2:青岛利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投资”,为利群集团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575781450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台东三路77号206房间

  法定代表人:徐恭藻

  成立日期:2011-07-01

  信息披露义务人3:青岛钧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泰实业”,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利群集团的控股股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797538907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号(德泰大酒店内)

  法定代表人:徐瑞泽

  成立日期:2007-03-20

  信息披露义务人4:徐恭藻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5:赵钦霞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6:徐瑞泽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利群转债”转股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利群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数量、转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事项。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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