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按减持计划减持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从115,290,900股减少至115,29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0%减少至4.99%。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收到公司持股5%股东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440673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八龙桥雅苑3号楼1室
法定代表人:黄凌
注册资本:4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3年9月9日
存续期限:永久存续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1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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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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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后,中信建投基金-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基金定增10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15,29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4.99%。
3、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