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78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757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关于本次回购事项请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月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本次回购方案」)。截止2024年7月23日,本公司在本次回购方案中,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915,968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1.00%,最高成交价为2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33元/股,成交总金额343,418,332.7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1月17日,本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90,000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0.11%,最高成交价为24.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31元/股,成交总金额36,628,369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回购期间,本公司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披露回购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截止2024年7月23日,本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915,968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1.00%,最高成交价为2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33元/股,成交总金额343,418,332.7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等符合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要求。
三、回购方案实施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本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及后续安排
2024年7月1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登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3,180,050股本公司A股股票已于2024年7月10日非交易过户至“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387,167,370股的0.95%,过户价格为10.78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剩余的库存股为735,918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未使用的股份共计745,907股。根据回购方案,本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上述股份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授出或转让,本公司将依法予以注销。
本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做出安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