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染织”、“公司”或“发行人”)于2022年6月23日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7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富春转债”)。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作为“富春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定于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召开适用简化程序的“富春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111005
(三)证券简称:富春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6年;
3、发行规模:人民币5.70亿元;
4、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50%;
5、起息日:2022年6月23日;
6、付息日期: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富春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
(四)召开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债权登记日次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4年8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
2、发行人;
3、受托管理人;
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详见附件3)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本次会议使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五、决议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债权登记日次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4年8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内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2)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理人处。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国元大厦
联系人:谢天宇
联系电话:0551-62207360
邮编:230000
邮箱:xietianyu@gyzq.com.cn
八、附件
附件1:关于“富春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2: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召开“富春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附件3: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特此通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
关于“富春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本单位/本人的代理人参加“富春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本单位/本人对“富春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事项 | 表决意见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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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在上述三项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格式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称 | 证券账户号码 | 持有债券名称 | 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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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召开
“富春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请确认债券持有人是否为以下类型 | 是(选择“是”则无表决权) | 否 |
2、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3、其他与本次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 | | |
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富春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单位/本人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如有):
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有):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
债券持有人名称 | 证券账户号码 | 持有债券名称 | 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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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年 月 日
附件 3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染织”、“公司”或“发行人”)于2022年6月2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5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智能化精密纺纱项目(一期)。本期债券于2022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富春转债”,债券代码为“111005”。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拟对以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原计划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 | 募集资金投入额 | 实施主体 |
1 | 智能化精密纺纱项目(一期) | 104,185.00 | 57,000.00 | 安徽富春纺织有限公司 |
合计 | 104,185.00 | 57,000.00 | - |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拟变更情况
基于国内外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及时调整了原项目的推进速度。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原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公司投资建设的“筒子纱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约18,32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800万元;全资子公司富春色纺投资建设的“年产3万吨纤维染色建设项目”,投资总金额约5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500万元;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投资建设的“年产6万吨高品质筒子纱染色建设项目”,投资总金额约9亿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00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6,300.00万元,占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28.60%,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实施原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系公司于2021年结合当时的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制定。近年来,国内外市场环境及政策发生变化,地缘政治风险加剧,对原项目主要原材料的供应造成一定影响,同时产品市场消费热度降低,市场需求不足,销售价格下行。为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现有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战略方向,拟将原项目尚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公司的“筒子纱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富春色纺的“年产3万吨纤维染色建设项目”及湖北富春的“年产6万吨高品质筒子纱染色建设项目”。
未来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国内外市场变化、公司运营情况等综合考虑,使用自有资金择机建设本项目。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调整事项是经公司综合论证了国内外市场环境、项目实施需求及项目建设进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求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审慎提出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新项目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主要风险提示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后续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存在如市场风险、环境保护风险、原材料采购风险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此外,公司经营的产品属于重污染行业,容易受到国家以及地方有关政策的影响。如果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更、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则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均带来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以上事项,请各位债券持有人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