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4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董事梁金刚先生、高欣 先生、明刚先生、肖忠良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召集,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周一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可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并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变化,提升公司业务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4,129.5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增加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名张洪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4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龙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监事吴龙祥先生、翟雄鹰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并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房地产市场变化等因素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金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4,129.5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增加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辞职的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股东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委派的董事高欣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欣先生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并将履职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高欣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高欣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高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高欣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高欣先生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公司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股东雅化集团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张洪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洪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董事的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张洪文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变更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附:张洪文先生简历
张洪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11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至2001年,历任雅安化工厂车间工艺员、车间副主任。2001年至2008年2月,历任雅化有限责任公司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部副部长、部长。2008年2月至2012年8月,历任雅化集团三台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2年8至2013年1月,任四川凯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达化工”)董事长。2013年2月至2015年6月,任雅化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凯达化工董事长。2015年6月至2017年4月,任雅化集团副总裁、凯达化工董事长、雅化集团内蒙古柯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达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至2022年3月,任雅化集团副总裁、凯达公司董事长、柯达公司董事长、山西金恒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雅化集团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张洪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80,000股(雅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4.91%)。张洪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洪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公司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凭证等金融资产。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合作银行审批的合同期限终止之日止,具体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资产池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及担保形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及办理。
公司上述拟申请的资产池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及担保金额,实际使用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业务及担保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为自身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及办理,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资产增加。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结构性存款等有价金融资产的入池,可以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比例不变的前提条件下,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占用的公司经济资源,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实现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金融资产作质押,开据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减少货币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业务,经过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账款、信用证等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入池质押票据及其它资产如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在合作银行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应收账款或信用证等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存单、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物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质押物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可能会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质押物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应收账款或信用证等入池,保证入池质押物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5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
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圣世达”)增资人民币8,208.91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403,2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76,270,19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建设,公司拟使用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208.91万元对实施主体山东圣世达进行增资,增资价格根据山东圣世达于2020年12月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以山东圣世达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确定。
本次增资将结合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批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圣世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864114291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管延义
成立日期:2000年03月13日
住所:淄博博山区南博山镇
注册资本:3,136.919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软件开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公司持有山东圣世达99.8809%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山东圣世达99.9082%股权(最终以工商变更为准)。
截止2024年3月31日,山东圣世达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74,097.77万元,净资产32,852.00万元,营业收入8,661.34万元,净利润365.22万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线技改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及上述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后,增资款项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专门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可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整体业务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外部经济和产业发展状况,审慎地规划资源投入规模和投入节奏,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增加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将部分募集资金的用途变更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3号)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1,403,200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76,270,197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5,584,196.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0,655,501.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4,928,694.72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月6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2SZAA20002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阶段发展需求及近年来房地产市场的形势变化,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公司拟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奥博信息”)为募投项目“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并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时取消该项目的场地购置计划,将对应的场地购置费、场地装修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合计14,129.5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20.63%。本次调整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变更前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是公司结合2020年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的,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奥博众联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在北京购置办公场所及相关软硬件设备,建设北方区域运营中心,搭建涵盖“爆破技术研发+行业信息服务”的运营平台。拟使用募集资金21,226.28万元,其中场地购置费12,000.00万元、场地装修费700.00万元、设备及软件投资5,320.70万元、研发费用1,776.00万元及铺底流动资金1,429.58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因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因素影响尚未建设,相关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增加实施主体的原因
结合当前整体经济环境情况,公司从审慎投资角度出发,尽量减少商用房屋产权等固定资产投入,保持公司资金良好的流动性。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业务的增长,在日常采购、技术投入等方面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长。综上,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产业发展规划、内部资金需求等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金配置,公司拟取消“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在北京购置场地作为本项目实施场地计划,将对应的场地购置费、场地装修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合计14,129.5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整体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后续如确认购置,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确保公司的经营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增强公司经营稳健性及发展后劲。
全资子公司金奥博信息是公司重要的信息化研发平台,是公司多层次研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及资源配置,避免募集资金闲置,提高经营效益,“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的“爆破技术研发+行业信息服务”运营平台研发投资需求将在公司现有的研发体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内部现有生产能力和资源逐步推进建设,公司拟增加金奥博信息为“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促使公司集团内部之间更好地实现业务协同,积极推进智慧民爆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民爆企业信息服务生态圈。
本着提升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长期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优化公司资源合理配置,助力公司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证项目建设和实施顺利进行,提高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同时结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通过向新增实施主体金奥博信息增资的方式推进“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中“爆破技术研发+行业信息服务”运营平台的实施。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其经营管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
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深圳市金奥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930001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一玲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5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网络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设备的系统集成;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通讯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开发与集成;自动化工程及相关技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他金融业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金奥博信息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并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增加实施主体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调整,与公司发展战略及现有主营业务紧密相关;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确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控制,且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上述调整事项能够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公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并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适应市场变化,提升公司业务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资风险,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4,129.5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增加金奥博信息为“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增加实施主体并向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房地产市场变化等因素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金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4,129.5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增加金奥博信息为“北方区域运营中心及行业信息服务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其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优化资金配置,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4-05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0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说明:提案2属于选举非独立董事事项,本次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9日(星期五)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2024年8月9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为准。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喻芳
联系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0755-86567053
联系电子邮箱:ir@kingexplor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证券部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六、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7”,投票简称为“金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2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8月9日17:00之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