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华脉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软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华脉软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为华脉软件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4年7月15日,华脉软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借款用途为支付货款。在《授信额度协议》约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内,华脉软件可以在不超过协议约定的各单项授信业务的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相应额度,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为2025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7月14日,由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并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024年7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脉软件向其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担保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担保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2)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保证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499.14万元(含本次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2%,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7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