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8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024年7月24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成杰、熊璐珊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成杰先生因任职期限届满,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熊璐珊女士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战略规划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成杰先生、熊璐珊女士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也无任何有关其辞职的其他事项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由于张成杰先生、熊璐珊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及所占比例低于法定最低要求,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前,张成杰先生、熊璐珊女士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
张成杰先生、熊璐珊女士在其任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卓越贡献,董事会对张成杰先生、熊璐珊女士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本公司董事会已提名詹艳景女士、黄江天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待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6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7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非执行董事徐倩、独立非执行董事景奉儒和熊璐珊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王树东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提名詹艳景女士、黄江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由本届董事会作为提名人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定于2024年8月23日下午3点,在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23日下午3: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2日
至2024年8月23日
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下午3:00至2024年8月23日下午3: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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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1.00《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7月24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下午3:00至2024年8月23日下午3: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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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中国及香港法律顾问。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24年8月23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秦玥
电话:010-82256039
电子邮件地址:zhangqiny@chinacoal.com
传真:010-82256484
(二)本次股东大会正值定期报告披露敏感期,会议现场仅就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交流。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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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逐名表决,委托人可以在对应栏中填写表决票数。
2.若委托人对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的审议事项所填写的股票之和,超过委托人按照累积投票方式对该审议事项拥有的表决票数总和,则相应提案的授权无效。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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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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