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股东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6月3日披露《部分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股东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2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609%,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计划以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为前提。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减持股东”“减持主体”)《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获悉:减持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依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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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23.20-24.29元。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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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减持股东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际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
本次减持后,减持股东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股东重庆长嘉纵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物兴物流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依据减持股东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企业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