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7月18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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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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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