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发布的《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5431)原定开放期为2024年7月15日(含)至2024年7月26日(含),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为了更好的保护持有人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本公司决定延长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将2024年8月9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2024年8月10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赎回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投资者在本次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其他具体事宜请遵循本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发布的《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以及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cam.com.cn)查询《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上银聚增富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0231999)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发售。
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