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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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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海尔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陆金申华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按照《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请贵方在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之日(2023年8月2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贵方融资租赁物向我公司行使取回权,并就相应融资租赁物的市场价值抵偿债权,若贵方在上述期限内未主张行使取回权的,则视为贵方不行使取回权并委托我方处置相应融资租赁物,我方将依法对相关融资租赁物进行处置。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言   电话:18624033313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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