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9日、2023年10月25日、2024年1月30日、2024年3月8日、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2023年9月8日、2023年12月21日、2024年4月23日、2024年6月18日完成了回购注销实施工作。公司合计回购注销了17,358,08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减少17,358,080元,变更为1,830,869,098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针对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和总股本的变更情况,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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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次修订有新增或删减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的其他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雄华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冠豪高新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监事会认为该规划充分考虑了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的基本原则,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同意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7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冠豪高新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截至2024年6月底,公司合计回购注销了17,358,08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17,358,080元。针对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变更情况,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并实施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7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冠豪高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冠豪高新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认为该规划充分考虑了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在保证公司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现金分红优先的基本原则,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同意关于《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7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冠豪高新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冠豪高新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董事会认为该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意制度制定事项。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7月2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冠豪高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结合最新的风险管理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全面风险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以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持续提升公司组织效能和管理效能,进一步加强资金、财务方面的协调统一和集中管控,董事会同意公司成立财务管理中心,下设资金业务部、会计信息部、综合事务部;撤销原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部,其部门职责和人员划入财务管理中心。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