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下同)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将公司近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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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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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与上述产品发行单位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风险等级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努力提高闲置资金理财收益。
2、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对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事宜进行及时分析和跟踪督查,并已建立了良好的风险控制措施,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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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与上述发行单位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99,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授权的现金管理投资额度和期限。
六、备查文件
(一)本次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认购资料;
(二)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