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2,证券简称:锦龙股份,下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4年7月22日、7月2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预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目前,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审议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标的股份的具体股数和转让底价等事项;在该等事项确定后,标的股份将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转让。
3.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67.78%股权,预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前,公司已聘请了证券服务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受聘证券服务机构已展开相关工作。
4.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34,000万元至39,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亏损5,720万元至亏损3,010万元,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