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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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90.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2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49,010股,占公司总股本58,620,000股的比例为0.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2.90元/股、最低价为70.7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369.6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