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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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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4年7月29日,并于2024年7月30日进入清算程序,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工银瑞信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及代码:工银科技龙头ETF发起式联接A    012882

  工银科技龙头ETF发起式联接C  01288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7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满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7月22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4年7月22日。截至2024年7月22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三、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本基金将自2024年7月23日开始停止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且不再恢复,但正常开放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2024年7月29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2024年7月30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再办理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四、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一)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但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到限制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五)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定最低期限。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可以登录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或拨打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 400-811-9999(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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