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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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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安大道 4018号华丰国际商务大厦17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汉洪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叶宇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1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啸中、黄心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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