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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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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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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转让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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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梁建华

  乙方(受让方):上海九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九益复合策略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拟转让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目标股份为截至交割日转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00,000股股票,占目标公司总股本6.35%。甲方对其持有的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且在标的股份上未设置任何权利负担。

  3、转让价格

  本次股份转让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4.30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243,000,000.00元。

  4、付款方式及付款安排

  双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尽快准备符合上交所要求的就股份协议转让出具确认意见的申请文件、中证登要求的办理目标股份过户的申请文件,并在取得上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书面确认后及时共同向中证登提交过户申请。

  转让款支付:

  (1) 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协转公告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支付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

  (2) 本次股份转让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意见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支付7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仟玖佰万元);

  (3)自双方于中证登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手续之日(即交割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剩余协议转让价款,即6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肆佰万元);

  5、股份转让交割事项

  中证登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之日为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目标股份的全部权利、义务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享有与目标股份相关的全部股东权益,转让方不再享有任何相关权益。为避免歧义,截至交割日,目标股份对应的目标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归受让方所有。

  6、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梁建华先生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承诺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协议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603322  证券简称:超讯通信  公告编号:2024-053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讯通信”)于2024年7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建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与岳颋先生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4年7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建华先生与岳颋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梁建华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5%)以25.84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岳颋先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减持)》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协议转让的股份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二、本次协议转让终止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梁建华先生与岳颋先生尚未实际履行上述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已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并于2024年7月1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 方:梁建华(转让方)

  乙 方:岳颋(受让方)

  1、甲乙双方同意原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正式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协议中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终止,双方依据原协议应履行而尚未履行的义务不再继续履行,且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确认:就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争议、不存在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协议解除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再因为原协议的履行和解除向对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得再依据原协议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三、本次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宜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和《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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