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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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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80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VIP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5日

  至2024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7月30日及2024年7月3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二)登记地点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7月3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金宏气体证券部

  会议联系人:陈莹、卞海丽

  邮编:215152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79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相关聘任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昝锡锤女士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昝锡锤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内审负责人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昝锡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卞海丽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卞海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卞海丽女士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12-65789892

  传真:0512-65789126

  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办公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

  昝锡锤女士简历

  昝锡锤,女,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高级管理会计师。1996年9月至1998年1月就职于南通证大电子铝材有限公司,任行政部专员;1998年2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红桃K集团江苏总公司任财务专员;2003年7月至2005年6月就职于苏州维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任财务专员;2005年7月至2010年8月就职于苏州台家开发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0年8月起就职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集团财务部经理、审计部总监。

  卞海丽女士简历

  卞海丽,女,1991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6年6月至2019年3月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任客户经理;2019年4月至2021年9月就职于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21年9月至2024年3月就职于苏州法兰克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任投资经理;2024年3月起就职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78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以下简称“IPO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08.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43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486.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951.06万元。截至2020年6月11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6月1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085号”的《验资报告》。

  (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万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15.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94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管理。上述IPO募集资金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4年7月24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拟继续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2024年8月16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暂时闲置IPO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授权使用期限到期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及具体实施相关事宜。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宏气体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77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积极落实公司2024年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2024年中期分红的条件

  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

  (二)2024年中期分红的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按照不低于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不超过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2024年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及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将在中期分红方案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分红安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资本支出能力。后续2024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内容及审议情况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75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5,68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回购计划”),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17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9,93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及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8)。

  2021年9月3日,公司完成第一期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5,680,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将第一期回购计划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第一期回购计划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三、预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7,652,213股减少为481,972,213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上述表格中注销前数据为截至2024年7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数据,鉴于公司“金宏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最终股本变动数据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5,680,000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648%。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相关履行程序及意见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76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

  《舆情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权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实际完成归属登记626,119股。

  2、公司于2024年7月8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新增股份82,700股。

  3、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宏转债”于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52股。

  4、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5,68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减少5,680,000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将从486,943,142股变更为481,972,213股,注册资本将从486,943,142元变更为481,972,213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74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309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7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及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进一步加大了投资者回报力度,积极落实公司2024年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提高了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73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时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5,68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予以注销。第一期回购计划除该项内容变更外,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权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实际完成归属登记626,119股。

  公司于2024年7月8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公司新增股份82,700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金宏转债”于2024年1月21日(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22日)开始转股,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可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252股。

  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5,680,000股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减少5,680,000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将从486,943,142股变更为481,972,213股,注册资本将从486,943,142元变更为481,972,213元。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及制定具体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积极落实公司2024年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2024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按照不低于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不超过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使用授权额度及使用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昝锡锤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卞海丽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定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8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0)。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72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8,3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024年7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320.00万元本金及378,753.75元利息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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