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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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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公告编号:临2024-062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的股份为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鑫元通”)所持公司的69,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31%,占盛鑫元通持有公司股份的73.20%。本次被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股股东由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嘉泰”)变更为丽水市岭南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岭南松”),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明先生变更为袁硕先生。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03执恢629号之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4司冻0718-2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控股股东丽水岭南松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的公司股份69,800,000股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盛鑫元通所持有的设定质押的公司69,800,000股(股票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于2024年6月13日10 时至2024年6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中院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ifa.jd.com/2577)公开拍卖;上述拍卖已竞买成交,竞买人为丽水岭南松,拍卖成交6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1%;2024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丽水岭南松转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粤03执恢629号之二),裁定如下:一、解除对被执行人盛鑫元通持有的公司(证券简称:“ST九有”,证券代码:600462,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69,800,000股股票的冻结;二、将被执行人盛鑫元通持有的公司69,800,000股股票以83,550,600元的价格强制转移登记在买受人丽水市岭南松名下。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应持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9日、6月15日和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7)、《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1)、《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1)。

  二、本次司法拍卖的过户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盛鑫元通上述被司法拍卖的69,800,000股公司股份已过户到丽水岭南松名下。

  三、本次股份过户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

  四、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丽水岭南松持有公司股份69,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1%,公司控股股东由中裕嘉泰变更为丽水岭南松,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明先生变更为袁硕先生。

  (二)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盛鑫元通持有公司股份25,550,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目前均处于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状态,同时中裕嘉泰行使的委托表决权下降至4.14%。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7月29日10时至2024年7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开拍卖盛鑫元通所持有的设定质押的公司25,544,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5)。

  (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三)《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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