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厦门国贸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物流”)
● 担保事项及金额:公司拟为被担保人申请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瓶级聚酯切片期货指定交割库资质提供担保,担保金额5亿元(人民币,下同)。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为国贸物流提供担保余额8.4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物流有限公司由于业务开展的需要,拟向郑商所申请瓶级聚酯切片期货指定交割库资质。根据郑商所规定,需由公司为国贸物流出具相关担保函,担保金额为5亿元。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以信用或自有资产抵(质)押等方式为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参股公司提供担保,2024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1,640亿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其中: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1,600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流动性支持、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额度30亿元。同时,授权公司及公司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之日止(详见公司2023-88号公告)。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为国贸物流提供担保余额8.40万元。
为满足国贸物流的业务需求,公司对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进行调剂,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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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作出决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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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如下:
1.2023年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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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4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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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国贸物流拟向郑商所申请瓶级聚酯切片期货指定交割库资质,根据郑商所规定,需由公司为国贸物流出具相关担保函。担保函的担保范围为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协议书》之规定,参与期货交割等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期限自郑州商品交易所取得对交割仓库请求赔偿的权利之日起三年内。本次担保金额为5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函尚未出具。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为1,239.77亿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79.88%,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总额1,239.73亿元,为参股公司担保发生总额0.0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