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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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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5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5日

  至2024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ST博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4)等公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3、登记方式:(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24年8月2日下午16:30前送达至公司,且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舒怡远

  联系电话:0512-68856070

  传真号码:0512-68856098-7021

  邮箱:600083@boxinholding.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公司股价自2024年7月16日起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但公司基本面无任何变化,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为避免投资者损失,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现提示相关风险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风险

  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已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3.1条,若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再次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二、生产经营及半年度业绩预亏风险

  公司智能硬件自有产品业务原主要目标客户集群与房地产行业关联度较高,加之公司目前资源有限,公司在控制经营风险的原则下,在短期内实施了业务收缩战略,2024年上半年度公司自有产品业务暂未落地实施。

  公司预计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到-2,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ST博信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4-048)。

  三、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风险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滚动市盈率、市净率亏损风险

  截至2024年7月19日,公司滚动市盈率、市净率均为亏损。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7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员会审查通过。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8日收到董事陈旭先生、杨国强先生的辞职报告,陈旭先生、杨国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沈丽芬女士、薛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与会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沈丽芬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薛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杜泽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员会审查通过。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谭春云先生的辞职报告,谭春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杜泽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杜泽学先生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鉴于独立董事谭春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独立董事就任前,独立董事谭春云先生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8月5日(星期一)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ST博信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沈丽芬女士

  沈丽芬,女,1983年生,本科学历。现任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金商业保理(上海)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经理。

  沈丽芬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沈丽芬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薛小平先生

  薛小平,男,1966年生,本科学历。曾任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务,苏州市中广录像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市金阊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薛小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薛小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杜泽学先生

  杜泽学,男,1975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汝州市裕隆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财务负责人,成都锦湖长运运输有限公司董事。

  杜泽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泽学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辞职事宜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旭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旭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旭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其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陈旭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陈旭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工作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董事辞职事宜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8日收到公司董事杨国强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国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国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其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杨国强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杨国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工作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公司独立董事辞职事宜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谭春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谭春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谭春云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春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独立董事谭春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独立董事谭春云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谭春云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谭春云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补选事宜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杜泽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沈丽芬女士、薛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提名杜泽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ST博信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54)。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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