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8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24,73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26元/股、最低价为13.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76,117.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3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详见公司2024年2月2日披露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724,736股,占公司总股本1.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26元/股,最低价为13.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76,117.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2月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股份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回购前为截至2024年1月23日数据,回购完成后为截至2024年7月18日数据;2024年2月19日首发限售股份5,193,084股上市流通;2024年4月25日,公司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1,200,000股。
六、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1,724,736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公司将在后续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