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7月22日起,调低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中证100ETF”,场内简称“中证100ETF易方达”)、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中证100ETF联接发起式”)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1.易方达中证100ETF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2.易方达中证100ETF联接发起式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低至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根据调低基金费率方案,对易方达中证100ETF、易方达中证100ETF联接发起式基金合同的“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进行修订,相应修订托管协议相关表述;根据法律法规等变化,更新易方达中证100ETF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中的部分法律法规名称、释义及其他相关条款。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7月22日起生效,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本次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易方达中证100ETF、易方达中证100ETF联接发起式调低基金费率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0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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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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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易方达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一)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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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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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方达中证信息安全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中证信息安全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就易方达中证信息安全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2920,场内简称:信息安全,扩位证券简称:信息安全ETF,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4年7月19日,本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若截至2024年8月16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0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则触发上述《基金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或登陆网站www.e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销售机构进行咨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司网站公示。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等事项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更好地反映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调整易方达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易基科创,扩位证券简称:易方达科创板)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基于以上事项,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修订了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整事项
(一)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1.易方达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1000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5%
调整为:北证50成份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本基金主要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北证50成份指数对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具有较强代表性,选取“北证50成份指数”作为内地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结合预期的资产配置计划对“北证50成份指数”“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中债总指数”分别赋予80%、5%、15%的权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2.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目前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6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5%
调整为: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15%
新的业绩比较基准选择原因及其合理性:本基金主要投资科创板股票,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对科创板股票具有较强代表性,选取“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作为内地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并结合预期的资产配置计划对“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中债总指数”分别赋予80%、5%、15%的权重,能够较好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可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
(二)增加侧袋机制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侧袋机制。
(三)其他
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实际运作、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信息相应更新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表述。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7月23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0日
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易方达北交所精选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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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
本次修订不涉及托管协议相关内容。
二、易方达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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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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