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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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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2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4日

  至2024年8月5日

  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4日15:00至2024年8月5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7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4日15:00至2024年8月5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4年8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一80489305;

  传真电话:010一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3-04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

  抵押借款展期暨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拟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申请借款展期,展期期限1年,展期利率不超过4.35%(实际以国资公司审批为准)。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开发)董事长安元芝先生同时在国资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判定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  不包括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国资公司进行的交易共3次,累计金额13,000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天源建筑向国资公司申请借款10,000万元即将到期,为确保天源建筑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国资公司申请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展期期限1年,展期利率不超过4.35%(实际以国资公司审批为准),天源建筑名下位于顺义区裕民大街甲六号的产权清晰、合法拥有的土地(京[2023]顺不动产权第0028457号)及房产(京[2024]顺不动产权第0002978号)进行抵押担保。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括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国资公司进行的交易共3次,累计金额13,000万元,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董事长安元芝先生在国资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该事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6号

  法定代表人:王永生

  注册资本:1,363,963.24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并购。(“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资公司资产总额765.13亿元,负债总额503.44亿元,净资产261.69亿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6.65亿元,实现净利润-17.48 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80%。(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国资公司资产总额753.20亿元,负债总额489.52亿元,净资产263.68亿元,202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6.91亿元,实现净利润1.9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4.99%。(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天源建筑向国资公司申请借款10,000万元即将到期,为确保天源建筑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国资公司申请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展期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二)展期期限:1年;

  (三)展期利率:不超过4.35%(实际以国资公司审批为准);

  (四)保证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空港开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借款抵押物:天源建筑名下位于顺义区裕民大街甲六号的产权清晰、合法拥有的土地(京[2023]顺不动产权第0028457号)及房产(京[2024]顺不动产权第0002978号)。

  四、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上述关联交易根据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利互惠的原则,结合天源建筑资信条件及资金市场价格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公允原则。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借款展期合同

  1.贷款人: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借款人: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展期;

  4.资助金额:10,000万元;

  5.展期期限:1年;

  6.展期利率:不超过4.35%(实际以国资公司审批为准)。

  国资公司与天源建筑尚未签订展期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展期协议为准。

  (二)委托贷款抵押合同

  1.委托人: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抵押人: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抵押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4.抵押财产:顺义区裕民大街甲6号全部等[3]套,产权证编号:京(2024)顺不动产权第0002978号(房屋6,108.25平方米),土地证编号:京(2023)顺不动产权第0028457号(宗地9,976.79平方米)。

  5.抵押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利息(含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所产生的公证、评估、拍卖、诉讼、 执行、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

  三方尚未签订委托贷款抵押合同,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为准。

  六、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当前资金市场供给较为紧张和融资成本较高的形势下,为了支持公司的经营运作、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国资公司向天源建筑提供该笔财务资助展期,有利于公司扩展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内容详见2024年7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内容详见2024年7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四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关联董事韩剑先生、陈文松先生、张政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抵押借款展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事项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4年7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24年8月5日下午14: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一层多媒体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24年7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

  (二)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编号:临2024-040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26,8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空港股份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空港股份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为2,142.5万元,未超过2024年度预计值。

  公司拟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经营计划,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5,800万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至32,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次预计增加后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临空兴创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北京临空兴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空兴创);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006GWX76;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2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机场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廉国相;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翻译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餐饮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临空兴创资产总额539.85万元,负债总额464.90万元,净资产74.9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21.17万元,实现净利润-77.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12%。(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5月31日,临空兴创资产总额805.89万元,负债总额914.35万元,净资产-108.46万元,2024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195.59万元,实现净利润-187.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3.46%。(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临空兴创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前期与临空兴创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其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公司与临空兴创发生的向其出租物业并提供综合物业服务同类关联交易均正常履行,临空兴创主要从事企业策划、市场调查、出租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从事房地产经纪等业务,经查阅其财务报表、了解经营现状等方式,具备履约能力。

  (二)北京越洋永杰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北京越洋永杰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洋永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069604953G;

  成立日期:2013年05月22日;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李木路1号133室;

  法定代表人:杨超;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服务、咨询;应用软件服务;维修、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清洁服务;国内货运代理服务;中央空调清洗;家庭服务;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含排队服务、代驾服务、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销售卫生间洁具、日用品、洗涤用品、五金、家具、家用电器、体育用品(不含弩)、文化用品、针纺织品、化妆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消防设备、花卉、新鲜水果、新鲜蔬菜、鲜蛋、未经加工的坚果、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其制品)、工艺品(不含文物);种植业(不含野生植物、种子、芦荟、麻醉药品原植物);花卉租摆;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代收干洗衣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棋牌室);庆典服务;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旅游信息咨询;保洁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舞台道具租赁;市场调查;物业管理;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等、生活性废旧物品(不包含化工原料、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经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越洋永杰资产总额1,600.02万元,负债总额1,372.26万元,净资产227.7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7.10万元,实现净利润-142.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77%。(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5月31日,越洋永杰资产总额2,610.42万元,负债总额2,408.42万元,净资产202.00万元,2024年1-5月实现营业收入1,010.69万元,实现净利润-25.7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2.26%。(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越洋永杰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前期与越洋永杰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其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公司与越洋永杰未发生采购保洁、园林绿化服务等同类服务,越洋永杰主要从事劳务服务、保洁服务等业务,经查阅其财务报表、了解经营现状等方式,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新增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产生,与关联方的合作均以双方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所做的市场化选择,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充分体现了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内容为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或出租物业、接受关联人劳务或租赁物业等,是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四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关联董事韩剑先生、陈文松先生、张政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总额为5,800万元,已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5,438.94万元)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

  (二)空港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三)空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4-03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7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韩剑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及经营计划,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5,800万元,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至32,6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此议案四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关联董事韩剑先生、陈文松先生、张政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准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

  此议案将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4年7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抵押借款展期的议案》

  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申请借款10,000万元即将到期,为确保天源建筑生产经营需要,拟向国资公司申请对上述借款进行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1.展期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2.展期期限:1年;

  3.展期利率:不超过4.35%(实际以国资公司审批为准);

  4.保证担保: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借款抵押物:天源建筑名下位于顺义区裕民大街甲六号的产权清晰、合法拥有的土地(京[2023]顺不动产权第0028457号)及房产(京[2024]顺不动产权第0002978号)。

  此议案四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关联董事韩剑先生、陈文松先生、张政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获准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将由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三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并出具同意本事项的事前认可。

  内容详见2024年7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抵押借款展期暨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议案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抵押借款展期的议案》超过董事会审议权限,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8月5日下午14: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一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将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4年7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空港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报备文件

  (一)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纪要;

  (三)空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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