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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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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4-037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7月24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激励对象人数:102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15.2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第六十三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六十三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超过896.875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717.50万股,预留授予179.3750万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满足相应解除限售条件的,分三期按30%、30%、40%的比例解除限售。

  2、公司于2022年7月4日分别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4日,向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资格的10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17.50万股,授予价格为6.5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7月20日上市。

  3、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分别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5月30日,向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资格的2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75.60万股,授予价格为9.90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6月30日上市。

  4、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分别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0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5.25万股。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第六十三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2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独立董事谢路国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就第六十三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4、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8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1)。

  5、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6、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十三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7、2022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2年7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9、2023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3年6月29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11、2024年7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7月20日,于2024年7月22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需同时满足以下解除限售条件方可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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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02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5.2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7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激励对象人数:102人

  3、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15.2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8%

  4、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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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份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减持公司股份需遵守变化后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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