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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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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4-26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8)和《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

  公司已于2024年7月3日实施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32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453.3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6.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4元/股,成交总额为2,902.8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交易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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