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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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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8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69号公司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4楼电教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新生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155,237,3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31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29,396,8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27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25,840,5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4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27,524,9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0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684,3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25,840,5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0437%。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4,029,7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63%;反对810,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7%;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317,2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06;反对810,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94%;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莫海洋、韩欣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18日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债券代码:128144                债券简称:利民转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734 证券简称:利民股份

  2、债券代码:128144 债券简称:利民转债

  3、修正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0.75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人民币8.50元/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0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98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9,8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期限为6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78号文同意,公司98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月2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民转债”,债券代码“12814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3月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9月6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2月2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1年9月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14.23元/股。

  1、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1年6月 2日起由14.23元/股调整为13.98元/股。

  2、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98元/股向下修正为人民币11.50元/股,调整实施日期为2021年9月7日。

  3、由于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2年5月24日起由11.50元/股调整为11.20元/股。

  4、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3年6月16日起由11.20元/股调整为10.95元/股。

  5、由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6月12日起由10.95元/股调整为10.75元/股。

  6、公司于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75元/股向下修正为人民币8.50元/股,调整实施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关于本次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利民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A 股股价已经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9.14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指标高于调整前“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10.75元/股),则“利民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五、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六、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6.90元/股,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6.79元/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7.56元,股票面值为1元,因此本次修正后的“利民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7.56元/股。经综合考虑前述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股份稀释影响和股票价格等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人民币8.50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4年7月19日。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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