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7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0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6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6日

  至2024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持有“宏柏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和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江西省乐平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三)登记地点:江西省乐平市塔山工业园区宏柏新材应用中心办公楼,电话:0798-6806051。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张捷;

  联系电话:0798-6806051;

  传真号码:0798-6811395;

  电子邮箱:hpxc@hungpai.com;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9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8日期间,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的情形,公司发行的“宏柏转债 ”已触发《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

  ●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宏柏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自2024年4月17日至2030年4月16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5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19”。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柏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即2024年10月23日至2030年4月16日。“宏柏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51元/股。

  2024年7月5日,因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转股价格由原来的7.51元/股调整为7.5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暨调整“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由于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需对“宏柏转债”的转股价格作出相应调整,转股价格将由7.53元/股调整为7.4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二、“宏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宏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宏柏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柏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如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宏柏转债”的转股价格,则“宏柏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8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18日期间,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85%的情形,已触发“宏柏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柏转债”的转股价格。

  2024年6月28日,公司披露《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其中,在《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关于“未来3个月不提出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方案”描述有误,为公司工作人员大意疏忽导致错误,请各位投资者最终以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郎丰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4年8月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