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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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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47 证券简称:龙芯中科 公告编号:2024-029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12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37)、《龙芯中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2023-04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9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2023-043)。

  (二)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0,862股,占公司总股本40,100万股的比例为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5.91元/股,最低价为73.6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60,022.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于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8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方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37)。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天童芯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童芯源”)不存在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形,天童芯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共开展实施了2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2023年7月20日至2024年1月19日,天童芯源增持公司股份58,700股,占总股本的0.0146%,合计增持金额5,304,241.1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1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03)。

  天童芯源拟于2024年2月7日起6个月内增持股份,拟增持股份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2月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08)。截至2024年3月31日,天童芯源增持公司股份54,500股,占总股本的0.0136%,合计增持金额4,956,047.76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天童芯源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内增持公司股份。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1: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2023年8月25日数据,回购完成后股份数为截至2024年7月18日数据。

  注2:2024年6月2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1,230,000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6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4-027)。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本公告披露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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