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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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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59 证券简称:*ST通脉 公告编号:2024-060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并申请预重整程序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6月18日,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新疆盛东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东商贸”或“申请人”)的《通知书》,申请人以公司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法院已通知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补充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并申请预重整程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2024年7月3日,公司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组织召开《关于申请破产重整》的听证会,听证会已于2024年7月8日召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及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4年7月3日,公司收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组织召开《关于申请破产重整》的听证会,听证会已于2024年7月8日召开。听证调查为法院正常程序,不代表申请人的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及预重整的文件。该申请最终能否被法院立案受理,公司是否会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后续若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及预重整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及预重整申请,法院告知申请人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补充补正,并完成了听证程序。但该申请最终能否被法院立案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及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或预重整是否成功亦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被受理重整后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审计报告》及《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致同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三)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果法院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

  致同所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且致同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以及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未得到有效改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下滑,连续四年出现经营亏损,融资信贷被压减,公司资金流动性紧张。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221.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287.40万元,处于亏损状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程度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六)存在被诉讼或仲裁的风险

  2023年度公司因流动性困境引发债务违约,形成大量诉讼案件,由于诉讼案件数量多、情况复杂,未来公司存在被诉讼或仲裁的风险。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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