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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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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海印股份     证券简称:000861    公告编号:2024-49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票交易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品种:A股股票,证券简称:海印股份,证券代码:000861)自2024年7月18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2024 年8 月1 日前按照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并复牌。

  经核查,公司认为标的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股票最晚将于 2024 年 8 月1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名称

  江苏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标的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江苏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法定代表人:李国明

  4、经营期限:2018-03-07 至 无固定期限

  5、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配件、电池生产设备技术研发、

  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应急电源、储能电池、电动工具技术研发、制造与销售;大型充换电设备、充换电站、车载充电机及新能源汽车配套件及技术研发、制造与销售;电源管理系统的技术研发、制造与销售;销售电子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广告制作、发布、代理;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公司拟收购福建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或者通过增资的方式持有江苏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鉴于本次交易尚在筹划过程中,本次交易对

  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应当以后续披露的信息

  为准。

  (三)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预计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本次交易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以后续公告的信息为准。

  (四)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1、本次股份收购的意向标的为江苏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最终收购比例、收购方式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正式的协议约定。

  2、交易各方同意就本次交易事项具体的支付方式、受让标的公司具体股份比例等具体交易方案继续商讨。在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后,交易各方将就本次股份转让另行签署正式的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3、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监管规则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最终发行价格以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深交所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价格为准。

  三、停牌期间工作

  公司自停牌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仍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在协商论证中,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交易文件,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能否实施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经董事长签字、董事会盖章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二)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文件;

  (三)本次交易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 海印股份        证券简称:000861       公告编号:2024-48号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4年6月25日,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印股份”)股票收盘价格为0.99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格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截至2024年7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86元/股,已连续17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2.1条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1.15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2024年7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86元/股,已连续17个交易日低于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格低于1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32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修订)第9.2.4条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票的上市公司,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36号)、于7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37号)、于7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38号)、于7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41号)、于7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43号)、于7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45号)、于7月1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47号)

  本次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交易类面值退市的第九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截至2024年7月17日,经自查,公司目前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中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规则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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