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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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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52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高环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下属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原因,需向银行申请融资借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下属公司天津奥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奥能”)因业务需要,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天津奥能向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兴业银行天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下属公司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驰奈”)因业务需要,拟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兰州分行”)开展贷款及质押业务,其中甘肃驰奈向民生银行兰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6,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其6,000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所持有的甘肃驰奈100%股权质押担保,甘肃驰奈提供所有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二)对外担保审批情况

  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含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新发生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76,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22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担保额度预计审议范围之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奥能

  公司名称:天津奥能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BT7TT48P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顾业明

  成立日期:2022年07月27日

  营业期限:2022年07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呼伦贝尔路416号铭海中心1号楼-2、7-707-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进出口代理;非食用植物油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代理;贸易经纪;寄卖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高十方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天津奥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甘肃驰奈

  公司名称: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794877444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730万元

  法定代表人:康红利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5日

  营业期限:2006年12月15日至2036年12月14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123号文创大厦13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非食用植物油加工;非食用植物油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质能资源数据库信息系统平台;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新材料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经查询,甘肃驰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天津奥能担保事项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天津奥能

  贷款人:兴业银行天津分行

  借款金额、期限: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期限1年。

  担保:保证人山高环能与贷款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效力:合同自立约双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2、《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山高环能

  债权人:兴业银行天津分行

  被担保主债权: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具体约定每笔债务金额、债务履行期限及其他权利、义务的合同。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均构成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上述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均构成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具体债权的币种、本金金额、利率、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期限等以主合同的约定为准。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立约各方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全部被担保债权清偿完毕为止。

  (二)甘肃驰奈担保事项

  1、《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山高环能

  债权人(乙方):民生银行兰州分行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最高债权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合同及主债权为本金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被担保的主债权也包括债权人为主债务人履行垫款/付款责任产生的追偿权。各方在此确认,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项下最高额担保权设立前主债务人与乙方已存在的未结清业务余额应纳入本合同担保的债权范围。

  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任何一笔债务”的用语均指本含义)而言,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前发生的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合同生效:若本合同为线下操作,本合同甲方由自然人签名、或非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非自然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用章后生效。若本合同为线上操作,则经甲、乙双方使用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

  2、《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山高环能

  债权人(乙方):民生银行兰州分行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本合同项下主债权的种类、币种、本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被担保的主债权也包括债权人为主债务人履行垫款/付款责 任产生的追偿权。甲方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合同甲方保证范围下的全部款项。

  保证方式:甲方的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款项和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上述范围中的所有款项统称为“主债权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形下,“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以及根据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合同生效:若本合同为线下操作,本合同甲方由自然人签名、或非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非自然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乙方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用章后生效。若本合同为线上操作,则经甲、乙双方使用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

  3、《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质人(甲方):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质权人(乙方):民生银行兰州分行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本合同项下主债权的种类、币种、本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被担保的主债权也包括债权人为主债务人履行垫款/付款责任产生的追偿权。甲方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合同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下全部款项。

  质押保证的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质押财产的保管费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提存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等,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上述范围中的所有款项统称为“主债权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是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

  质押财产:北京驰奈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甘肃驰奈100%股权。

  质押登记:本合同项下的质押依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应当办理出质登记的,则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合同生效:若本合同为线下操作,本合同由自然人出质人签名、或非自然人出质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非自然人出质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质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授信业务专用章后生效。若本合同为线上操作,则经甲、乙双方使用电子签名签署后生效。

  4、《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主要内容

  出质人(甲方):甘肃驰奈

  质权人(乙方):民生银行兰州分行

  被担保的主债权币种、本金数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币种为人民币,其中本金数额为陆仟万元整。被担保的主债权也包括乙方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担保责任产生的追偿权,即反担保债权。

  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手续费(如有)、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质押财产、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质押财产的费用、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财产保全费、拍卖费、执行费)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如主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则质押财产的担保范围还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因主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而承担的返还财产、支付费用(如有)及赔偿损失等一切法律责任。

  质押财产:质押财产为甘肃驰奈与山高环能在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应收油脂款项,及特许经营权项下的餐厨垃圾处理费。

  合同生效:1、线下签约方式,本合同自自然人出质人签名、或是非自然人出质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或非自然人出质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由质权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签章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线上签约方式。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电子签名后,发生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尚未正式签署,主要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9,472.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83.27%;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7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5.27%;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02%。上述担保余额合计337,752.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8.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形。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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