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7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4-034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7.30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7月1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7.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即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915,000,97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数量18,619,950股,以896,381,02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9,276,205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披露的《康尼机电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号)。

  根据《康尼机电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30元/股(含),自2024年7月17日起调整,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915,000,975-18,619,950)×0.20÷915,000,975≈0.1959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或转增股本,因此,上述计算公式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5-0.1959)÷(1+0)≈7.3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