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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1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冯裕才先生、皮宇先生、韩朱忠先生、陈文女士、谌志华先生、黄刚先生、张凤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刘应民先生、李平女士、潘晓波女士、黄振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应民先生、李平女士、潘晓波女士、黄振中先生均已完成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培训学习,其中潘晓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薛慧女士、赵冬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菁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务。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冯裕才先生简历

  冯裕才,男,194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1969年8月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学院导弹工程系(现国防科技大学),获学士学位。其主要工作经历:1970年8月至1972年8月,在江西435厂任技术员;1972年8月至1974年8月,在国防科技大学进修;1974年8月至1976年9月,在国防科技大学任教;1976年至1980年,在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系任助教;1980年至1984年,在华中科技大学担任讲师;1985年至1989年,在华中科技大学担任副教授;1990年起在华中科技大学担任教授;1993年2月至2019年3月,担任达梦研究所(已于2019年3月注销)法定代表人;1993年2月至2011年2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数据库与多媒体技术研究所担任所长;1993年3月至2011年2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担任博士生导师;2011年3月从华中科技大学退休;2002年起担任中国计算机学会数据库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另外:1992年10月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6年2月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0年11月,创办成立达梦有限(现达梦数据)并担任董事长至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裕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0.67万股,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64%。冯裕才通过武汉梦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曙天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得特贝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数聚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惠梦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数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梦达惠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数聚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8个持股平台间接控制21.06%的表决权。此外,冯裕才通过与韩朱忠、周淳等管理团队的一致行动关系,实际控制公司1.7105%的表决权。冯裕才与皮宇、韩朱忠、陈文、周淳、王婷、付铨、孙巍琳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冯裕才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裕才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皮宇先生简历

  皮宇,男,1981年8月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2003年6月本科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专业,获学士学位;2007年12月研究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软件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其主要工作经历:2005年9月至2008年4月,在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软件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2008年5月至2010年2月,在武汉华大博菲特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20年11月,在达梦有限历任销售经理、市场部副经理、市场部经理、区域市场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在达梦数据担任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皮宇先生通过武汉梦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曙天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得特贝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数聚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惠梦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梦达惠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912%。皮宇与冯裕才、韩朱忠、陈文、周淳、王婷、付铨、孙巍琳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皮宇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皮宇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韩朱忠先生简历

  韩朱忠,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2年6月本科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获学士学位;1995年1月研究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获硕士学位。1995年2月至1997年2月,在上海软件中心NCR国际合作部担任软件工程师;1997年3月至1999年11月,在系统软件联合(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担任技术顾问;1999年12月至2000年12月,在志杰科技集团上海办事处担任高级技术顾问兼产品技术经理;2001年1月至2002年2月,在志杰科技集团上海办事处担任客户服务经理;2002年3月至今,在上海达梦数据库担任总经理;2009年至2020年11月,在达梦有限担任副董事长、高级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在达梦数据担任副董事长、高级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朱忠先生直接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万股,通过武汉梦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得特贝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数聚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惠梦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30万股,综上合计持有公司169.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702%。韩朱忠与冯裕才、皮宇、陈文、周淳、王婷、付铨、孙巍琳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韩朱忠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韩朱忠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4、陈文女士简历

  陈文,女,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7月专科毕业于湖北省高等商业专科学校财务会计专业,2004年7月本科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法律专业。其主要工作经历:1997年7月至1999年8月,在广州巨能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主管;1999年9月至2001年2月,在湖北多维通信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主管;2001年3月至2001年12月,在武汉龙人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企划主管;2002年1月至2020年11月,在达梦有限历任销售经理、华东区域市场总监、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在达梦数据担任董事、高级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在北京达梦担任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女士通过武汉梦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曙天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得特贝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数聚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惠梦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6.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035%。陈文与冯裕才、皮宇、韩朱忠、周淳、王婷、付铨、孙巍琳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陈文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文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谌志华先生简历

  谌志华,男,197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八届天津市人大代表。其主要工作经历:1994年9月参加工作,曾在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工作,1996年3月进入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软件”或“中软”),曾在中软总公司、中软融鑫、广州中软工作;2002年11月任广州中软总经理;2010年4月任中国软件副总经理、广州中软总经理;2012年7月任中国软件高级副总经理;2017年6月任中国软件总经理;2017年7月任中国软件董事;2019年2月任中国软件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2020年1月兼任麒麟软件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副总工程师、麒麟软件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10月任中国电子副总工程师、麒麟软件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7月任中国电子副总工程师、麒麟软件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1月任中国电子科技委常务委员、中国软件党委书记、麒麟软件党委书记、董事长;2023年2月至今任中国电子科技委常务委员、中国软件党委书记、董事长、麒麟软件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谌志华先生在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在麒麟软件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谌志华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谌志华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6、黄刚先生简历

  黄刚,男,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香港公开大学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其主要工作经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资财部、财务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工作,期间于 2002年6月外派担任中电赛龙通信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6年1月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财务部资金处处长,2009年9月任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总会计师,2015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2月28日至今任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黄刚先生在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黄刚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黄刚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7、张凤楠先生简历

  张凤楠,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硕士学位,工程师。2008年9月至2013年8月,历任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办公室职员、交流干部(副处级)、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处处长、资产运营部副主任;2013年8月至2016年10月,历任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公司规划运营部副主任、规划运营部主任;2016年10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资产管理处处长。

  张凤楠先生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资产经营部资产管理处处长,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凤楠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张凤楠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应民先生简历

  刘应民,男,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其主要工作经历:1993年7月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5年1月至今,在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15年1月至今,在武汉仲裁委员会任仲裁员;2018年3月至2024年4月,任湖北美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在达梦数据担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应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应民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李平女士简历

  李平,女,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其主要工作经历:2002年至今,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作,先后任副教授和教授;2010年12月至2011年6月间挂职北京市海淀区房管局局长助理;2015年 8月至2016年8月间挂职首创集团金融管理部副总经理;2017年3月至2022年9月,在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18年2月至2018年3月,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从事金融工程方面的访问研究;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间挂职北京市大兴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023年3月至今,在贵州永红换热冷却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22年1月至今,在达梦数据担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平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潘晓波女士简历

  潘晓波,女,197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会计研究所执行所长,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二、三届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第一届会计准则制度咨询专家,湖北省会计学会教育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部部省共建工作专家库专家。其主要工作经历:2005年7月至今,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专任教师;2021年1月至今,在北京佰才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2年3月至今,在达梦数据担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晓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潘晓波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4、黄振中先生简历

  黄振中,男,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终身荣誉主任。其主要工作经历:2006年3月至今,在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5月至今,任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终身荣誉主任;2010年8月至今,任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2015年10月至今,任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7年3月至今,任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7年5月至今,任北京法和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7年5月至今,任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2017年5月至今,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7年9月至今,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振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振中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薛慧女士简历

  薛慧,女,197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9年6月本科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2002年5月研究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获硕士学位。其主要工作经历:1999年7月至2006年6月,在华中科技大学数据库与多媒体技术研究所担任研发工程师;2000年11月至2005年6月,在达梦有限担任研发工程师;2005年6月至2011年7月,在上海达梦数据库担任研发工程师;2011年8月至今,在上海达梦数据库担任质量保证部经理;2021年3月至今,在上海达梦数据库担任综合管理部经理;2020年12月至今,在上海达梦数据库担任监事;2020年11月至今,在达梦数据担任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慧女士通过武汉梦裕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得特贝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梦达惠佳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439%。除上述情况外,薛慧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薛慧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2、赵冬妹女士简历

  赵冬妹,女,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工程师。2003年4月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获管理学硕士学位。其主要工作经历:2003年4月参加工作,进入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软件),从事企业管理及证券事务相关工作;2006年4月至2024年1月,任中国软件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1月任中国软件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5年6月至今任中国软件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24年1月至今任中国软件董事会秘书。

  赵冬妹女士在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除上述情况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赵冬妹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赵冬妹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3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梦数据”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选举徐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上述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

  徐菁个人简历

  徐菁,女,198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7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获学士学位。其主要工作经历:2004年7月至2007年3月,在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教育事业部销售助理、政府事业部项目专员;2007年4月至2020年12月,在达梦有限及达梦数据历任政府事业部政府事务专员、总经理秘书、行政部副经理、行政部经理;2020年12月至今,在蜀天梦图担任监事;2021年1月至今,在达梦数据担任行政部总监;2020年11月至今,在达梦数据担任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菁女士通过武汉数聚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数据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667%。除上述情况外,徐菁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菁不存在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2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0日以微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菁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薛慧女士、赵冬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会认为:本次换届选举暨提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同意本次提名。

  1、关于提名薛慧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提名赵冬妹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0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或“天职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期间:2017年至2023年),同时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平、聂照枝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9人,注册会计师116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14人。天职国际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6.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87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3家,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人员2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子涵,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赵阳,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3:黄彬华,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20家。

  2、诚信记录

  拟担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子涵、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阳、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彬华、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军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邀标定价,公司拟支付2024年度外部审计费用为95.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5.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含税),上述收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服务期间:2017年至2023年)。在上述服务期间内,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在执行完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平、聂照枝已连续5年为公司提供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第十三条:“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同一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的,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该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启动了2024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经公司招标,拟聘任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四、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2024年7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查阅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对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聘任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审计费用拟定为95.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0万元),实际报酬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审计费用拟定为95.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0万元),实际报酬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14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1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未来科技大厦C3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191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日

  至2024年8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7月31日9:30-17:3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17:3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武汉市未来科技大厦C3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持下述登记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登记的股东请事先与公司前台取得联系,告知办理股东大会现场登记事宜,可进入公司所在楼层办理登记。股东或代理人也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电子邮件方式请于2024年7月31日17:30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发送至邮dameng@dameng.com进行登记。信函方式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7月31日17:30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如有)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如有)、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股东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参会股东自理交通、食宿。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卜京红女士

  电话:027-87588000

  电子邮箱:dameng@dameng.com

  (三)联系地址:武汉市未来科技大厦C3栋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1918会议室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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