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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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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吴力刚先生、董事曲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吴力刚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现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吴力刚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截止目前,吴力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2、曲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现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曲斌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截止目前,曲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吴力刚先生和曲斌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吴力刚先生和曲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吴力刚先生、曲斌先生任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吴力刚先生、曲斌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宋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志刚先生、黄雪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本次提名的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由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全体委员明确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志刚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曾任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装总公司项目经理、技术核算部副部长,威海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工程监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威海北洋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刘志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黄雪莹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山东会计之家材料会计、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威海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威海海景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威海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威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运营管理部经理。现任威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黄雪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简历表述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黄雪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4-054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17号”文核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公开发行了87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7,7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9] 857号”文同意,公司87,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3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北转债”,债券代码“12808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6月18日至2025年12月12日止。

  (四)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为11.90元/股。

  2、公司已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新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0年5月27日起由原来的11.90元/股调整为11.70元/股。

  3、公司已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新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1年6月4日起由原来的11.70元/股调整为11.45元/股。

  4、2022年5月11日,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数量10,530,000股,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新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2年5月13日起由原来的11.45元/股调整为11.51元/股。

  5、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新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2年5月16日起由原来的11.51元/股调整为6.85元/股。

  6、公司已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新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2年6月8日起由原来的6.85元/股调整为6.65元/股。

  7、公司已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新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3年6月8日起由原来的6.65元/股调整为6.50元/股。

  8、2023年7月26日,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数量6,738,000股,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新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3年7月28日起由原来的6.50元/股调整为6.49元/股。

  9、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新北转债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5月31日起由原来的6.49元/股调整为6.34元/股。

  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4年6月6日起至2024年7月16日,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34元/股的85%。已触发“新北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新北转债”的转股价格(6.34元/股),则“新北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新北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新北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转股价格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新北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8083       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6日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8月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1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7月26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2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议案1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办法: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30日(8:00-11:00,14: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新北洋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康志伟

  联系电话:0631-5675777

  传    真:0631-5680499

  电子邮箱:snbc@newbeiyang.com

  地    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昆仑路126号

  邮    编:264203

  5、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 362376,投票简称:“北洋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8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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