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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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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安诚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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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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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开放申购,但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6个月后月度对日(如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下同)的前一日。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内,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后开始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在确定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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