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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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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85 证券简称:高铁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6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12日,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响应上交所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公开倡议,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效

  2023年,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市场兼具机遇与挑战,一方面,随着国内基础建设的稳定投入、“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及维修市场逐步释放,带来了新的增长机会;另一方面,受经济环境下行影响,地方债务风险加大,部分项目资金紧张导致施工进度放缓,加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2023年8月至2024年6月1日,公司先后中标了西延高铁、雄商高铁、哈铁铁路、渝万高铁、武汉12号线、沈白高铁、墨西哥蒙特雷轻轨等国内外重大项目。

  2024年,公司将通过以下措施提升经营质量及核心竞争力:

  (一)坚持经营为先,聚焦营销质效

  强化市场开发布局:一是以做“精”做“强”主业市场为目标,紧盯国家、行业投资动向,强化立体经营、高层经营,针对国内铁路、地铁建设规划和区域市场特点和客户产品需求,针对不同项目定制个性化销售方案,进一步提升主业市场占有率;二是加快布局各铁路局供电段和地铁运维、大修市场的营销网络,抢占存量市场先机;三是重点跟踪海外项目进展,紧跟国家“一带一路”的政策规划,通过自主竞标、加强和国内总包商合作等方式争取参与到更多海外项目的机会,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海外的影响力。

  提升整体营销能力:持续强化“经营是龙头”的理念,按照“强谋划、保重点、重协同、压责任、见成效”的工作主线,持续巩固主业市场增长极。在全面深入分析市场形势和竞争形势的基础上,精准施策,力争支撑性、引领性项目和重大项目中标。同时,持续压实经营人员的经营责任,激发经营队伍活力,确保承揽、销售、回款、售后服务各项年度指标和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健全客户服务体系:深化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持续提升售后服务水平,实施售后服务提档升级,实现统一服务形象,规范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全面打造全新的售后服务面貌和体系,提高品牌声誉。

  (二)坚持履约为重,聚焦稳产保供

  强化生产组织,提升履约保供能力:深入实施精益化生产模式,坚持向管理要效益,加快落实精益生产、畅通出产等措施,着力提升生产效率,降低产品成本。切实增强生产组织协调能力、关键资源配置能力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保供能力。同时,加强科学统筹策划,完善全公司生产要素及资源的统一调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及共享能力,完善供应链管理体系,大力提高产品准时交货率,持续提升生产效率和管控水平。

  聚焦管理提升,强化生产要素管控:深化“一切工作到车间”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目标设定,细化实施方案,强化措施执行,确保各项工作要求的深入落实,努力实现生产制造成本总体降低。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现场“6S”管理,严格按照《“6S”实施细则》对生产现场人、机、料、法、环等要素进行持续提升。进一步优化生产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加大考核奖惩,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二、强化科技研发,创新驱动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兴企,创新驱动,在国家自主化创新政策指引下,积极探索和开发行业内具有引领性的新技术、新产品,参与了我国轨道交通牵引供电接触网装备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精的全过程研发及制造,助力国内轨道交通“多个一工程”建设。公司在轨道交通接触网供电设备领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解决了多项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陕西省轨道交通接触网供电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023年,公司共计投入研发费用为5963.50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4.96%。公司制定了《科研项目负责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制度》、《工程类技术人才岗位津贴实施办法》等系列激励措施,对技术人员进行奖励,激励员工勇于创新。

  2024年,公司将持续聚焦前沿科技,加大行业引领性前沿技术的研究、应用、推广和储备,抢占行业科研制高点,提升技术引领能力,巩固行业地位。结合市场和现场施工需求,统筹科研立项方向,以提高产品竞争力和迎合市场需求为目标,提升科研敏锐度和针对性,进一步完善研发资源配置,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确保资金投入与研发目标相匹配,控制研发成本,加强研发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符合预期。重点推进时速200km级刚性接触网、时速400km柔性接触网装备、防复燃自激发式灭焰产品、膨胀接头在线监测装置、轻量化柔性接触网腕臂定位装置、轨外铝合金新产品、隔离开关系列拓展等关键项目研究,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同时以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为导向,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先进技术为引领,巩固和提升轨道交通牵引供电领域研制技术优势为目标,推动前沿技术与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的深入融合,探索新兴和潜力市场,努力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实现突破,整体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在我国电气化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供电装备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引领。

  (二)大力推进成果转化,实现新产品、新技术孵化落地

  2023年公司在执行科研项目55项,授权国家专利35件(其中发明专利14件),涉及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设计、新工艺研究等多个方面,多项成果在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实现成果转化,进一步巩固了行业领先地位。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技术经营,聚焦成果转化应用,加强内部沟通,不定期召开经营技术联席会,实现信息共享,协同作战,联合推介公司新产品、新技术的上线与推广应用,切实提升成果转化率和创效能力。同时加强与设计院、客户、运营等单位开展交流,有意识地挖掘产品创新方向和思路,积极开展多形式技术合作和成果推荐,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巩固品牌优势和行业地位。

  (三)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激励水平,吸引并培育高素质人才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兴企、创新驱动,高度重视对研发团队的投入和激励,坚持以市场化用工及薪酬分配为导向,实施研发人员岗位津贴及协议工资制度,并结合专利奖励、科研项目结项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等相关激励计划,完善薪酬分配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打造高效团队,激发人才创新创效活力,降低人才流失风险,持续提升核心人才竞争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同时,为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对行业内前瞻性技术、新技术、共性技术难题以及行业外新技术、新产品等领域,公司制定重点项目“揭榜挂帅”制度,营造各展所长、良性互动、整合资源的创新环境,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其最大优势。

  2024年,公司将持续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以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科改行动方案为抓手,从“选、育、用、留”四个方面,制定“领头羊”等多种人才培养与激励方案,合理制定人才引进计划,探索柔性引进与公司发展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升职工综合素质,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与绩效考核挂钩的薪酬分配机制,促进员工不断改善绩效,提高劳动效率,推动企业效益不断提升。

  三、聚焦管理提升,实现提质增效

  (一)强化降本增效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健全,业财融合程度较高,会计核算规范,资金保有量适度,资金使用效率较高,预算编制、执行、分析程序健全且有效执行,财务风险控制有效,财务报告编制依据充分,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客观、公正的财务信息,有利保证了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2024年,公司通过设定明确的降本增效目标,成立专项推进工作组,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等方式,强化降本增效过程控制,促进降本增效成果落实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存量资金,对于暂时闲置的募投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合规的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积极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加大催收力度,持续监控逾期应收账款的回馈情况,将营销与回款情况绑定考核,并将应收账款回款与管理层年度薪酬挂钩,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合约,切实保障公司资金运转健康。目前,公司已完成应收账款的全面梳理,并与相关客户进行充分协商确定还款计划,公司内部已建立清欠工作畅销机制和行之有效的催收方案。下一步将按照计划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理。

  (二)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约束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机制,实行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先后制定《高铁电气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高铁电气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及《高铁电气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将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效益指标纳入经理层任期及年度业绩考核,签订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同时,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实现考核结果的刚性兑现,并结合同行业的年薪水平以及公司的经营情况,由董事会审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标准,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建立薪酬追索扣回机制,进一步约束管理层行为。2023年,为持续强化高质量发展的经营业绩导向,公司在年度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针对“营业收入”、“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两金”四项效益指标,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挂钩,根据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挂钩比例。

  2024年,公司将继续完善企业管理模式,深入推进经理层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制定经理层2024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2024-2026年任期业绩考核指标,充分体现“以业绩论英雄”的导向和“摸高”原则,进一步强化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共担共享机制,推动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三)完善公司制度,优化组织机构

  2024年,公司持续完善以《公司章程》为主体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清单,进一步厘清各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制衡;持续加强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构建机构精简、流程高效、职责清晰的治理架构,实现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切实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

  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范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和工作流程。对募投项目推进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点、阻力点,集中精力、协调资源专题分析、研究、落实;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工作的督导,强化跟踪落实,多措并举切实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实际及未来规划,制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27.84万元(含税)。同时,为更加有效回馈广大投资者,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若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4半年报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来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制定科学、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规划,以确保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积极探索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等方案,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2024年4月2日起6个月内实施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27.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相关增持主体将认真履行增持承诺,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以实际行动努力回馈广大投资者。

  五、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交流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及时、充分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重大信息。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自愿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自愿披露了项目中标情况,以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公司的信息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沪市上市公司2022至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中获得A级。

  公司致力于建立和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增强透明度,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信与合作,通过积极参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集体活动、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及、策略会和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种工具加强交流频次,保持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联系。

  2024年公司计划通过在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披露后拟召开2场业绩说明会及邀请投资者实地考察活动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经营业绩等信息,加深对公司的了解,及时倾听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回应市场和投资者关切,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

  六、健全治理机制,促进规范运作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组织保证。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2023年,公司持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修订,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4年,公司将继续坚持规范运作,以现代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公司决策科学有效并监督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社会发展规律,切实保障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密切跟进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提高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强化履职保障,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着眼“关键少数”,强化履职责任

  长期以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等“关键少数”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董监高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陕西证监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及时向董监高传达最新监管精神、处罚案例、市场动态等信息,强化合规意识,并通过建立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内幕信息管理等重点领域严格监督,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和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2024年,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履职工作,继续加强对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积极组织参加由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专题培训,并根据监管政策的新变化,邀请中介机构对“关键少数”人员主动开展专题培训、资本市场法律法规解读等,确保其熟悉和牢记上市公司运作基本规范和必须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金资产安全、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切实防范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股东滥用权利,借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同时定期跟踪相关方承诺履行情况并做好预沟通,确保相关方履行承诺。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计划方案,不构成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宏观政策调整、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具体举措,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股价的长期稳定。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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