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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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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实施
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实施

  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41.9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因公司已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1.9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1.68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7月1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金额下限,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01,807股,占公司总股本483,029,659股的比例为0.8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56元/股,最低价为21.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8,513.7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自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7月11日,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90,435股,占公司总股本483,029,659股的比例为2.09%,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8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4.44元/股,最低价为21.9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371,301.5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其中,第一期回购计划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47,6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5%,第一期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4.44元/股,最低价为32.11元/股,回购均价为39.7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982,832.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第二期回购计划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40,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第二期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06元/股,最低价为27.99元/股,回购均价为28.9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399,955.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6月24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首次披露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4,301,807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等权利。公司如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8月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商务中心8层容百科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2日

  至2024年8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7月29日17:00,邮件中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4、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4年7月29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登记地点:北京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商务中心8层容百科技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济芸

  联系电话:0574-62730998

  电子邮箱:ir@ronbaymat.com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板井路69号世纪金源商务中心8层容百科技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2024年第1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明祥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明祥先生未持有(直接和间接)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明祥,男,汉族,1976年出生。张明祥先生毕业于武汉汽车工业大学精细化工专业。2010年至2015年历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副经理、通州工厂厂长、燕郊分公司经理等职务。2016年至今,历任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厂长、副总经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曹娥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临山分公司总经理、制造事业部副总经理职务。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2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白厚善先生、刘相烈先生、张慧清先生、宋文雷先生、冯涛女士、符麟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聂昕先生、李运姣女士、梅月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梅月欣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姜慧女士、陈瑞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务。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白厚善,男,汉族,1964年出生。白厚善先生毕业于中南大学有色冶金专业、东北大学重金属火法冶炼专业,并获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白厚善先生任沈阳矿冶研究所冶金室技术员;1987年9月至1990年3月,于东北大学重金属火法冶炼专业学习;1990年3月至2001年12月,历任矿冶总院冶金室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题组长、电子粉体材料厂厂长、北矿电子中心经理、矿冶总院冶金室副主任等职;2001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容百控股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任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相烈,男,韩国国籍,1960年出生。刘相烈先生毕业于韩国汉阳大学物理学科研究生院。1984年8月至2002年11月,刘相烈先生历任三星SDI综合研究院研究员、三星SDI材料药品制造部长等职位;2003年1月至2005年4月,任JAMR(中国、加拿大合资公司)技术顾问兼总经理;2005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韩国L&F锂电正极材料事业部总经理;2010年创办EMT株式会社并出任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张慧清,男,汉族,1967年出生。张慧清先生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并获得北京科技大学在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9年至1998年,张慧清先生历任济南三爱富氟化工有限公司生产调度、生产计划处副处长、处长、生产部经理、综合管理部经理;1999年1月至2000年2月,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胜邦绿野集团事业部生产经理;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北京福润达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经理;2002年至2012年7月,历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厂长、总经理助理、生产总监、运营总监、副总经理兼生产总监等职;2013年至2014年,任容百控股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宋文雷,男,汉族,1966年出生。宋文雷先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财务金融硕士学位,1997年11月至2009年12月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研究部总经理、风险投资部和收购兼并业务总经理;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任金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8年4月历任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董事总经理、中信建投并购基金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23年底任阳光保险战略投资发展事业部总经理、战略股权投资首席投资官。2021年6月至今,任容百科技董事。

  冯涛,女,汉族。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负责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2023年4月至今,任容百科技董事。

  符麟军,男,汉族。符麟军先生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分析专业,中国药科大学硕士,长江商学院EMBA。1998年7月至2000年9月,在广西医科大学任教;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任广州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4年3月至2006年9月,任深圳市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06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6月至2011年3月,任昆吾九鼎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2011年3月至今,历任深圳市五岳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3年12月,为洪泰基金合伙人。曾担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以及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聂昕,男,汉族,1972年出生。聂昕先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6年7月至1998年5月在统计研究杂志社工作;1998年6月至2001年7月任职北京环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软课题研究工作;2001年8月至2004年3月从事新材料产业咨询服务工作;2004年4月至2009年3月任职北京新材料发展中心(北京奥组委下属成员单位之一),参与2008北京奥运电动大巴项目,负责对中国锂电产业做相关调研。2009年4月至今,为锂电企业提供咨询和市场调研服务;2010年9月注册成立北京华清正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创建“真锂研究”品牌,专注锂电产业研究、市场调研与顾问咨询服务。

  李运姣,女,汉族,1963年出生。李运姣女士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有色冶金系,获工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2002年获中南大学有色冶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1987年9月至2004年9月,历任中南工业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和博士生导师;2004年10月至2009年10月,先后出任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访问教授、多伦多大学博士后和副研究员、安大略省过程研究中心高级冶金学家;2009年10月至今,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李运姣女士长期从事新能源材料及有色金属湿法冶金领域的相关科研工作,致力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等新能源材料的制备,以及钨钼湿法冶金领域新技术及新工艺的开发,并取得显著成果。

  梅月欣,女,汉族,1964年出生。梅月欣女士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财务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EMBA。梅月欣女士为高级会计师和注册会计师。1986年7月至1995年7月任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讲师;1995年7月至1999年1月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1999年1月至2002年8月,任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2年8月至2012年8月,任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副主任会计师;2012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和内核委员会委员。梅月欣女士曾担任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候选人简历

  姜慧,女,汉族,1977年出生。姜慧女士获悉尼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2004年至2010年,姜慧女士任日本石塚电子株式会社管理部部长;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5年至今,任上海鼎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瑞唐,男,汉族,1963年出生。陈瑞唐先生毕业于中南大学有色冶金专业,获工学学士。1984年7月至1989年3月,任中国铝业公司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工程师;1989年3月至2013年3月,任中铝铝业郑州研究院主任工程师;2013年4月至2015年10月,任湖南中大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5年10月至今,任公司工程设计研究所总工程师;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张明祥,男,汉族,1976年出生。张明祥先生毕业于武汉汽车工业大学精细化工专业。2010年至2015年历任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部副经理、通州工厂厂长、燕郊分公司经理等职务。2016年至今,历任湖北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总监、厂长、副总经理;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曹娥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临山分公司总经理、制造事业部副总经理职务。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7月1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姜慧女士、陈瑞唐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上述2名监事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提名姜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陈瑞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05  证券简称:容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4年7月1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白厚善先生、刘相烈先生、张慧清先生、宋文雷先生、冯涛女士、符麟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白厚善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刘相烈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张慧清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宋文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冯涛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符麟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名聂昕先生、李运姣女士、梅月欣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聂昕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李运姣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梅月欣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4)。

  特此公告。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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