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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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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同上述供应商的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

  3、2021年度

  单位:万元

  ■

  公司同上述供应商的合同签署情况如下:

  ■

  (五)补充披露公司在前述项目建设中,资金来源、未来资金需求、未来筹措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带来的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在建项目的未来资金需求、资金来源及筹措安排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

  针对公司主要项目建设中所需约31.85亿元的资金,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以及银行贷款等方式进行筹措。因此,公司在建项目虽然存在资金需求,但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可以满足一定的需求,另外公司同时拥有上市公司融资渠道、银行等金融机构债权融资等多种筹资渠道,预计可以满足公司资金需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规模128.9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33.03%。按照未来12.65亿元的银行贷款用于项目建设进行测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小幅上升至39.02%,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小。

  (六)补充披露公司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所对应的用途、期限、利率区间、归还时间,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状况、市场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中长期流动性风险,并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1、补充披露公司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所对应的用途、期限、利率区间、归还时间

  公司本期新增长期借款金额为214,239.19万元,分别用于建设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其中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新增长期借款172,988.00万元、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项目新增长期借款41,251.1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结合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状况、市场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中长期流动性风险

  (1)日常经营周转资金需求

  根据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充分考虑公司日常经营付现成本、费用等,并考虑公司现金周转效率等因素,公司按照现行运营状况和经营策略下维持日常经营。

  公司日常销售活动执行预收款的销售政策,且库存产品周转较快,经营活动流量充裕。计算,由于公司目前现金周转期为-33.56,不适用于最低货币现金保有量测算。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

  注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权资产摊销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注3:存货周转期=360*存货平均余额/营业成本;

  注4:应收款项周转期=360*(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平均余额/营业收入;

  注5:应付款项周转期=360*(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平均余额/营业成本。

  (2)经营现金流状况和市场情况

  单位:万元

  ■

  经营现金流方面,2023年及2024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分别为61,386.23万元和46,947.87万元,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能够为公司带来持续的日常经营资金流入。

  市场方面,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行业趋势并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随着公司产业链条的完善,多元化的产品结构让公司更具市场竞争力,公司相关产品在生产、技术、资金及环保等方面均有一定的壁垒,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和经营现金流稳定。

  综上,公司日常经营周转资金状况、经营现金流状况良好,多元化的产品结构和完善的产业链条有利于调整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目前公司不存在中长期流动性风险。

  二、会计师意见

  (一)问题二(1)分业务板块列示近三年主要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类型、用途、区位、取得时间、产能及实际利用情况等,结合经营模式说明固定资产投入产出效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及原因;

  1、核查程序

  针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及计量准确性,我们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及评价固定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对固定资产相关内控进行测试,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2)对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执行了全面的监盘程序,了解相关资产生产使用情况、产能利用率情况;

  (3)对固定资产的折旧进行重新计算,复核固定资产折旧的准确性,同时对固定资产的折旧率进行对比分析,确定其折旧费用的合理性;

  (4)了解公司的产品市场占用情况,了解产品技术更新带来的资产闲置情况,分析管理层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的合理性;

  (5)取得各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台账及相关的合同,检查账面付款记录,与固定资产卡片账进行核对,查找有无差异;

  2、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就上述固定资产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审计过程中及本次核查中所获取的资料及了解的情况是一致的,公司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问题二之(4)补充披露近三年预付设备款及在建工程主要供应商名称、交易内容、所涉关联关系、交易金额及往来款余额、支付方式、合同签订时间情况,相关款项是否变相流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1、核查程序

  针对在建工程的确认及计量准确性,我们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实地查看在建工程进展情况,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观察已转固资产是否已投入使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

  (2)比较在建工程预算和实际支出,账面记录是否与在建工程形象进度相符;

  (3)取得各生产装置、在建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预算、实际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与实际情况差异,检查相关项目立项申请等手续是否齐全;

  (4)取得近三年公司主要设备和在建工程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核实是否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取得各生产装置的土建、安装台账以及付款记录、发票台账等,与相关部门登记的合同台账进行核对,并与账面新增的土建、安装工程进行核对,对主要在建工程合同、工程付款进度等进行检查;

  (6)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的计价是否正确,对于设备支出,获取重要工程设备合同、大额付款单据、发票等,与合同台账进行核对,确认本年新增的在建工程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7)获取预付款项明细表,并与总账、明细账核对相符,结合应付账款审计,核查有无重复付款或重复挂账的情况;

  (8)对期末预付账款余额与上期期末余额进行比较,分析其波动原因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9)对预付款项实施函证程序,严格控制函证过程;检查回函情况,对未回函的重要预付款项实施替代程序;

  (10)检查与预付款项有关的会计记录,以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检查预付款项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作出恰当列报;

  (11)检查资产负债表期后的预付款项发生额、结合在建工程明细账检查相关凭证,核实期后是否已收到实物并结转预付款项,检查资产负债表日预付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2)针对大额预付款项,检查合同的付款条款、实际付款比例,确认是否按照正常进度进行付款,截至期末相关设备或物资是否未到货,并对期后到货情况进行检查;

  (13)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各企业的往来明细账,核实是否存在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转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各企业的情形。

  2、核查结论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针对上述近三年主要设备和在建工程供应商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审计过程中及本次核查中所获取的资料及了解的情况是一致的,业务往来均基于真实的商业背景,相关款项支付符合合同规定,公司与该等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款项支付后又由供应商转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公司近三年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明细表,了解主要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投入情况;

  2、现场察看了公司主要在建工程的建设状况,了解投产计划;

  3、访谈公司管理人员,获知公司近三年大额资本性投入涉及的项目、投资目的以及与公司现有产业链的关系;

  4、查阅公司近三年大额投资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行业报告,分析行业当前供求关系和未来走势;

  5、取得各生产装置的主要设备台账及相关的合同,检查账面付款记录,与固定资产卡片账进行核对;

  6、取得近三年公司主要设备和在建工程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核实是否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7、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各企业的往来明细账,核实是否存在公司向供应商支付的款项转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各企业的情形;

  8、取得公司本报告期新增长期银行借款的借款合同等。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近三年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对应项目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正常,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且在当前市场景气度受挫环境下,仍可持续创造收益;

  2、公司上市以来大额投资项目契合公司自身产业链规划,具有商业前景,项目建设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3、公司近三年同主要设备和在建工程供应商的业务往来均基于真实的商业背景,相关款项支付符合合同规定,公司与该等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款项支付后又由供应商转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同控下主要关联企业的情形;

  4、公司货币资金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为充裕,日常资金周转情况良好,融资渠道多样,可以满足公司自身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中长期流动性风险。

  问题三: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4.46亿元,同比增长19%,其中库存商品1.43亿元,同比增长48%,原材料1.32亿元,同比增长7%,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9万元、912万元。具体来看,报告期内,除双酚A和聚碳酸酯产品库存量同比分别增长63%、3%外,其他主要产品苯酚、丙酮、异丙醇库存量分别下滑29%、35%、22%,下滑幅度较大,同时,苯酚、双酚A碳酸二甲酯全年均价分别下降23%、32%、20%;原材料纯苯、丙烯报告期均价分别下降10%、10%。2024年一季末,存货账面价值5.40亿元,继续增长,同比增长47%。

  请公司:(1)按照主要产品及对应原材料补充披露存货构成明细、库龄、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金额及其关联关系,结合产销模式、备货周期说明在报告期收入利润下滑的情况下,报告期及一季末存货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合理性,存货计量、成本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报告期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及依据,并结合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说明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相关情况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说明

  (一)按照主要产品及对应原材料补充披露存货构成明细、库龄、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金额及其关联关系,结合产销模式、备货周期说明在报告期收入利润下滑的情况下,报告期及一季末存货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合理性,存货计量、成本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存货明细情况

  截至2023年末,随着60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的投产,公司已建成了“丙烯-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一体化产业链,各环节产品在满足下游装置原料需求的基础上,富余产能对外出售,既保障了生产各环节原材料的稳定供给,同时可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情况灵活调整各环节装置负荷和自用/外售比例,从而增强了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在上述产业链设计下,公司主要产品分别为丙烯、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DMC等,对应主要自制半成品为异丙苯、苯酚(PH)等,原材料则以丙烷、丙烯、纯苯为主,具体如下:

  (1)库存商品

  单位:万元

  ■

  (2)自制半成品

  单位:万元

  ■

  (3)原材料

  单位:万元

  ■

  2、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金额及其关联关系

  2023年,公司纯苯前五大供应商为:

  单位:万元

  ■

  2023年,公司丙烯前五大供应商为:

  单位:万元

  ■

  2023年,公司丙烷前五大供应商为:

  单位:万元

  ■

  3、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存货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存货变动情况

  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存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库存商品的变动为公司2023年及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变动的主要原因,其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作为大型化工企业,采用以产定销的经营模式。公司产品为自主生产,主要采取“连续生产、根据市场适时调整”的生产模式,根据市场产品价格、客户需求、未来市场趋势及自身库存情况制定生产计划,产品自投料到产成品出库多在72小时完成,且销售渠道畅通,库存商品周转较快。

  2023年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较2022年末增加较多,主要原因为2023年烷脱氢装置、DMC装置投产,期末库存新增产成品丙烯4,616.26万元、工业级碳酸二甲酯604.91万元。

  2024年一季度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较2023年末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

  1)苯酚、丙酮较2023年金额增加5,574.17万元,主要原因系酚酮一期装置4-5月份有大修计划,为稳定客户关系与本公司下游装置生产需要备货。

  2)2024年30万吨/年直接氧化法环氧丙烷项目试运行,期末库存新增产成品环氧丙烷1,074.01万元、双氧水311.88万元。

  (2)同行业比较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变动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

  受项目投产节奏、装置检修安排、各自差异化产品对应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各化工企业存货变动余额存在不同的变动趋势,属合理情形。其中,公司2024年一季度末存货余额增加较多,主要系检修备货及新项目投产影响。

  4、公司存货计量、成本结转方式

  (1)分摊比例

  报告期内各产品按车间归集生产成本,按照各车间本月产品的产量和销售单价,按照售价法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成本分摊,各月因受产品售价和产量变动影响,因此各产品成本的具体分摊比例不一致。

  (2)产品成本分摊的具体方法

  公司产品成本核算科目设置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项目。其中,直接材料指直接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直接人工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员工薪酬;制造费用指公司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生产车间发生的水电费、固定资产折旧、维修费等。

  公司具体的成本分摊方法如下:

  1)原材料的领用与费用的归集

  ①直接材料

  公司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当月原材料库存成本和发出成本。公司产品领用的直接材料按照标准成本核算,标准成本为上月末的原材料库存成本与本期增加原材料购进成本的加权平均成本。

  ②直接人工

  直接人工包括工人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等,按生产车间归集,每月月末,公司按照各生产车间生产工人计提的工资计入各车间直接人工成本进行分摊。

  ③制造费用

  公司制造费用主要包括折旧费、水电费、修理费等,按生产车间归集,每月月末,按照各固定资产所属的生产车间进行折旧分摊,水电费按照各车间所耗用的实际水电耗用量进行分摊,修理费按照各车间实际提报的修理项目进行分摊。对于无法直接归属到各生产车间的辅助车间的折旧费、水电费与修理费等的分摊,按照各辅助车间所服务的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进行分摊。

  2)产品成本的分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性,按照各车间生产实际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与制造费用,按照售价法在本车间所产产品之间分配成本。

  (3)产成品入库

  液态产成品入库流程:苯酚、丙酮等成品为液态,通过管道运输至各生产部下设的供销车间管理的罐区中储存。每日0点,生产车间操作人员从流量计、储罐液位计上读取成品数据,填写《罐区库存表》并签字后,报送供销车间会计,在U8系统中生成《成品入库单》。

  固态成品入库流程:双酚A、聚碳酸酯成品为固态,由车间包装后通过叉车运送至供销车间仓库。每日,车间操作员统计当日固态产成品入库数量,编制车间生产报表,由供销车间保管员复核并签字确认后在U8系统中生成《成品入库单》。

  于每月末,公司根据各产品分摊到的生产成本,自“生产成本”转入库存商品核算。

  (4)销售发货

  销售出库时:运输车辆上地磅称重,记录车辆皮重,待进入装卸区完成装车作业后,再上地磅称重,记录车辆毛重,根据收集到的毛重和皮重信息,结算实际装货数量。待结算成功后,司机自助打印过磅单,签字后交由供销车间人员。供销车间人员根据实际出库数在系统中生成打印销售出库单。

  (5)营业成本结转方式

  “营业成本”用于核算已销产品的生产成本。月末财务按产品销售数量、加权平均成本结转产品销售成本,自库存商品转入营业成本,并编制产品成本计算表。

  综上所述,公司存货计量和成本结转方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报告期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及依据,并结合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说明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相关情况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

  如上表所示,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2023年公司多个主产品均出现毛利率下滑情形,其中丙烯产品出现负毛利状况,存在存货跌价迹象。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毛利率下降的背景下,公司对多个主产品均进行了存货跌价测试,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及其方法和过程如下:

  1、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具体标准

  计提存货跌价方法: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规则如下:

  a.对于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b.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其中,估计售价以2024年1月份截止至库存数量销售完毕日平均售价,若截止至测算日该库存存货数量未销售完毕,以2024年1月1日至测算日平均售价;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则采用公司销售费用和税金及附加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测算。

  c.对于存货中的备品备件公司结合期末存货盘点信息综合分析评判,对呆滞、老化、因装置升级预计无法继续使用备品备件,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足额的跌价准备。

  经测算,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库存商品跌价测试

  经测算,公司发生存货减值的库存商品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不含双酚A粉尘粉料,粉尘粉料经测算未发生减值

  注2:丙烯作为丙烷脱氢生产流程的产成品,同时也是下游生产异丙苯进而生产苯酚丙酮的原材料,企业丙烷脱氢产出的丙烯一部分销售,另一部分用于生产苯酚丙酮自用。根据苯酚丙酮的存货跌价测算结果,产成品苯酚丙酮并未出现减值,因此自用部分丙烯无需计提减值;丙烯跌价准备仅针对销售部分计提跌价,自用与销售分摊比例标准选取企业2023年12月份产出的丙烯用于销售和自用的比例

  (2)原材料及自制半成品跌价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2006)第十六条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

  综上,我们根据产成品跌价测算结果测算了原材料跌价金额,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3)自制半成品粗甲醇及原材料甲醇跌价测试

  单位:万元

  ■

  2、同行业对比

  经与同行业2023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比较,公司2023年存货减值比为3.92%,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0.81%,跌价准备的计提充分、谨慎。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二、会计师意见

  (一)问题三之(1)按照主要产品及对应原材料补充披露存货构成明细、库龄、涉及的主要供应商名称和采购金额及其关联关系,结合产销模式、备货周期说明在报告期收入利润下滑的情况下,报告期及一季末存货余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其合理性,存货计量、成本结转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核查程序

  执行的主要程序:

  (1)了解公司与存货出入库管理、成本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存货发出计价、成本归集、结转,对与成本核算相关的关键控制点包括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执行控制测试;

  (2)对原材料及主要产品发出计价进行测试,核查原材料及主要产品发出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3)对报告期内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并取得回函确认,对未取得回函的供应商函证全部执行替代程序,获取合同、货物签收单、付款银行回单、发票等支持性文件;

  (4)取得公司关联方清单和关联交易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进行关联方核查;取得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核实是否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5)对主要产品成本进行月度、年度对比,结合原材料价格波动、制造费用、人工费波动等因素对单位产品成本变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6)检查成本计算表,复核相关公式及数据勾稽关系,检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是否正确,比较各月原材料耗用及产量的配比情况;

  (7)通过成本倒扎表测试,检查原材料从采购入库到加工产成品直至销售产成品,测算结转的销售成本是否正确,复核存货成本结转的合理性。

  2、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关于存货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审计过程中及本次核查中所获取的资料及了解的情况一致,公司报告期及一季度末存货余额增加具备必要的商业背景,变动情况真实、合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差异存在合理原因,且公司与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针对存货计量和成本结转已建立起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问题三之(2)报告期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及依据,并结合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说明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相关情况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核查程序

  执行的主要程序

  (1)了解维远股份与存货日常管理及生产仓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查验存货的数量、状态,核实期末存货真实性。识别呆滞、损坏的存货,询问、复核管理层是否对此类存货计提了适当的存货跌价准备;

  (3)获取存货各期末库龄明细表,复核库龄划分是否正确,对于库龄长的存货结合当期的状态,分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

  (4)获取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明细表,重新计算验证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准确;检查以前年度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存货在本期变化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了解2023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以前年度相比发生变化的原因,并分析合理性;

  (6)比较同行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评价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关于存货及存货计提减值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审计过程中及本次核查中所获取的资料及了解的情况一致,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了年末存货明细表,分析其主要构成情况及变动原因;

  2、取得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核实是否同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查阅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了解公司存货计量和成本结转的会计处理方式;

  4、取得并复核会计师的存货跌价测试过程底稿等。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报告期及一季末存货余额增加具备必要的商业背景,变动情况真实、合理,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差异存在合理原因,且公司与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针对存货计量和成本结转已建立起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过程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且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计提比例更为谨慎、充分。

  问题四:关于投资现金流

  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近三年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0.31亿元、10.16亿元、9.02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37.35亿元、16.53亿元、0.20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46.43亿元、-10.67亿元、-27.34亿元,其中除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大额流出外,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亦波动较大,分别为23.96亿元、95.05亿元、25.00亿元和60.76亿元、76.25亿元、8.68亿元,公司称主要为银行理财和大额存单的发生额,但年报委托理财部分勾选“不适用”。

  请公司:(1)按照《格式准则第2号》相关要求,补充披露报告期委托理财总体情况及单项情况;(2)补充披露近三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明细和滚动情况,分析委托理财购买和回收情况与现金流量表科目是否匹配,是否存在逾期未收回。

  一、公司说明

  (一)按照《格式准则第2号》相关要求,补充披露报告期委托理财总体情况及单项情况

  公司补充披露如下:

  “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二)补充披露近三年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及投资支付的现金明细和滚动情况,分析委托理财购买和回收情况与现金流量表科目是否匹配,是否存在逾期未收回

  1、报告期内投资支付的现金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单位:元

  ■

  3、委托理财购买及赎回情况及现金流量表科目

  (1)2023年度

  单位:元

  ■

  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支付的现金与委托理财中2023年度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差异为投资中燃宝港支付的款项47,500,000.00元。

  现金流量表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2023年赎回理财产品差异为工商银行大额存单质押,其列示为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022年度

  单位:元

  ■

  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支付的现金与委托理财中购买金额差异100,000,000.00元为工商银行大额存单,因公司将此存单质押,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量表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2022年赎回理财产品差异为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质押,其列示为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2021年度

  单位:元

  ■

  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支付的现金与委托理财中购买理财金额差异,其中1,666,000,000.00元为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产品,该产品计入货币资金未计入委托理财购买的金额中;100,000,000.00元为平安银行结构性存款质押,现金流量表科目中列示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未计入投资支付的现金中。

  现金流量表中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与委托理财赎回金额差异1,666,000,000.00元为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理财产品,该产品计入货币资金未计入委托理财赎回的金额中。

  综上所述,2021年至2023年公司委托理财购买和回收情况与现金流量表科目相匹配,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了公司2021年至2023年委托理财相关资料;

  2、分析委托理财购买和回收情况与现金流量表科目的匹配情况。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2021年至2023年,公司委托理财购买和回收情况与现金流量表科目相匹配,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问题五:关于管理费用

  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近三年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0.74亿元、0.87亿元、1.0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18%、25%,与收入及利润变动不一致。报告期主要是职工薪酬0.75亿元,同比增长93%,在职人员合计1594人,同比增长61%。

  请公司结合发展规划,说明在营收下降、业绩下滑的情况下,公司职工数量和薪酬大幅增加的主要考虑,相关费用列支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相关资金是否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公司说明

  (一)管理费用-职工薪酬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

  2023年,国内宏观经济仍处于温和调整阶段,国内企业工业生产和居民消费不足,国内有效需求恢复状况不及预期,而美欧等主要经济体为了避免通货膨胀进一步加剧,持续加息和收缩流动性,压制了大宗商品价格,且全球地缘冲突加剧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抬升了化工企业生产成本。受此影响,公司2023年收入和业绩规模有所下滑,其中营业收入实现705,016.94万元,同比下滑9.59%,净利润实现9,861.54万元,同比下滑83.77%。

  面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带来的经营挑战,为降低产品生产成本、寻求新兴市场机遇和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秉持“建链、延链、补链、强链”的产业链设计和项目开发原则,围绕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体系,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其中2023年10万吨/年碳酸二甲酯项目与60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顺利投产,实现了原料的独立自主供应,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同时在建项目稳步推进,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正在做投料试生产前准备工作,2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等项目正在建设安装中,预计将于2024年下半年投产。关于上述项目投资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见本回复之“2.关于…”之“二、结合分产品的市场需求…”。

  为满足产业链不断延伸带来的用工需求,公司员工数量从2022年底的988人增加到2023年的1594人,因此带动职工薪酬总数有所增加,而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新增员工培训学习期间的相关工资计入管理费用,因此,2023年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较2022年大幅增长,具体如下:

  ■

  由上表可知,管理费用职工薪酬2023年较2022年增加3,631.14万元,同比增幅92.70%,主要原因系2023年60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25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溶剂、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20万吨/年高性能聚丙烯项目为尚未完工新投产装置,2023年公司新装置投产前组织相关车间管理人员及部分生产人员在投产前培训学习。培训期间其薪酬根据会计准则计入管理费用。

  2021年至2023年,新投产装置预备生产人员薪酬入管理费用时间,以及装置完工时间如下:

  ■

  从时间角度,新投产装置预备生产人员薪酬入管理费用时间都在装置完工前,此间人员薪酬无直接受益对象,所产生的薪酬计入管理费用。

  (二)相关费用列支是否符合企业准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一一职工薪酬》应用指南(2014)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短期薪酬,应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九条 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

  (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

  (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

  综上,预备生产人员在项目投产前未直接参与进行与未来生产直接相关的准备工作,无法将该部分人员薪酬计入生产成本或存货;同时,岗位培训期间发生的薪酬不属于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费用,无法计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资产。公司将管理人员及项目未投产前的预备生产人员在岗位培训期间所产生的薪酬计入管理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三)管理费用职工薪酬资金支付均为真实发放给员工的工资,除支付给董监高人员工资外,相关资金不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综上所述,面对市场景气度下降、公司业绩下滑带来的经营挑战,公司围绕自身发展战略和产业链布局原则,积极推进多个项目投资建设,从而带动报告期末职工人数和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增加,费用变动具备真实性和合理性,除向董监高等关联自然人发放薪酬外,不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形,且费用列支符合会计准则有关要求。

  二、会计师意见

  (一)核查程序

  执行的主要程序:

  (1)了解维远股份薪酬与人事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测算每月工资总额及人均工资,与公司的实际计提金额对比,分析合理性;

  (3)按年、月分析工资薪金计提额的波动,关注波动异常,是否存在其他方(如关联方)代付工资的情况;

  (4)结合生产变动,分析员工变动情况,判断变动是否匹配;

  (5)检查是否存在虚增员工人数或少计人数进而操纵利润的情况;

  (6)检查发放金额是否正确,代扣的款项、金额是否正确;

  (7)抽取社保计算表并测算,检查社保计提是否符合当地社保政策,复核社保计算表与账面金额是否一致,检查社保缴纳回单,并与账面计提和支付情况进行核对;

  (8)计算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

  (9)检查应付职工薪酬的期后付款情况,并关注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是否有确凿证据表明需要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原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事项。

  (二)核查意见

  基于执行的程序,我们认为:

  公司针对职工数量及薪酬增加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审计过程中及本次核查中所获取的资料及了解的情况一致。公司职工数量和薪酬增加,主要系新投产装置预备生产人员薪酬入管理费用所致,具备商业合理性。相关费用列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除向董监高人员发放的工资外相关资金不存在流向关联方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了会计师关于每月工资总额及人均工资的测算底稿,与公司的实际计提金额对比;

  2、结合产线投建进度,分析员工变动情况,判断变动是否匹配。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职工数量和薪酬增加,主要系新投产装置预备生产人员薪酬入管理费用所致,具备商业合理性。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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