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4年07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旭波先生、颜土富先生、郑晓东先生、杨浩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4年7月11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旭波先生,副总经理颜土富先生,副总经理郑晓东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浩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上述人员于2024年7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本次增持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旭波先生,副总经理颜土富先生,副总经理郑晓东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浩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及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3、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情况及增持前后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